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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6-10-08 15: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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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段、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烟筒山至长春段、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桓仁(省界)至集安段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22188号-1

  二、项目名称: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段、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烟筒山至长春段、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桓仁(省界)至集安段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吉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689号

响应总价:114000(元)

89.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第一标段

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段、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烟筒山至长春段、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桓仁(省界)至集安段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

依据《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段、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烟筒山至长春段、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桓仁(省界)至集安段PPP项目合同》约定,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段、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烟筒山至长春段、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桓仁(省界)至集安段3个PPP项目各子工程完成交工验收且验收合格后,实施一次性建设期绩效评价。

评价以工程档案、交工验收报告为基础资料,围绕产出、效果、管理三大指标共11项内容逐项核查评定:产出维度包含工程质量、建设工期、施工安全;效果维度涵盖媒体曝光、生态环保、运营筹备、社会满意度;管理维度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公开。采取查阅档案、现场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逐项核查评定,确定建设期绩效评价分数并形成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

甲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乙方提交的评价实施方案、绩效评价报告等工作成果进行验收。评价实施方案应满足要素齐全、方法适当、程序规范、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合理等要求;绩效评价报告应满足内容完整、依据充分、结论准确、建议可行等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汉林(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姜蕊,李晓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财库〔2018〕2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1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

  联系方式:李汉林0431-85097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沙路1555号

  联系方式:冯坤0431-84683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坤

  电话:0431-84683822

初审:李汉林

复审:王为达

终审:胡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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