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
——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也是第四个全国“宪法宣传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走深走实。
长春分局各执法大队通过悬挂普法宣传标语、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场所向过往司乘人员普及宪法知识,讲解路政法律法规、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的重要意义、高速公路安全防护常识等;同时,将“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与“亮剑2021”专项行动结合起来,现场公开征集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和各类违法行为线索。共设宣传点5处,悬挂宣传标语10幅,发放宣传材料近600份,接受群众咨询百余次。
延吉分局以“宪法和你的一生有什么关系”“9个小知识‘宪’给您”“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义”为主题制作宣传展板;在分局机关办公大厅、高速公路收费站广场、服务区、运营单位等重点场所,设置现场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向广大司乘人员普及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将宪法宣讲与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相结合,提升公众的守法意识、维权意识,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扫黑除恶、保护交通运输良好秩序的舆论氛围。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悬挂条幅16幅,接受群众咨询百余次。
白城分局结合“亮剑2021”专项行动,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发放宣传单200余份,同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在车流量较大的服务区悬挂条幅,利用信息显示屏、治超车音频设备滚动播放等方式,营造普法宣传氛围,共悬挂条幅6幅,播放音频5小时。该分局执法人员还深入乡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组织专题党课、利用“党员之家”微信群等方式,解读宪法精神,阐释宪法内容,把抽象的宪法条文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指导。
双辽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在双辽东高速收费站广场发放宣传手册、设置咨询台,引导过往司乘人员学宪法、懂宪法,形成了宪法至上的良好宣传氛围;同时,执法人员也向过往货车司机普及货物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与保护高速公路、日常货物运输相关的条款逐条解释,帮助大家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吕嘉新 孟祥宇 韩璐 李激扬 赵亮 王恒 肖孟鑫 姜蕊 张艳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人民交通出版社
中国交通新闻网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内蒙古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重庆市交通局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香港运输署
澳门土地工务运输局
网站主办单位: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方式:8509756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2200000069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