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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4月1日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将正式施行。根据规定,出租车拒载,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但有7种情况可拒载,其中之一就是:乘客携带宠物打车,司机也可以拒绝搭载。(摘自1月18日《京华时报》)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豢养宠物越来越多,部分市民甚至把宠物当做“家庭成员”,带上逛街,乘坐公交、地铁、出租车,出入公园、广场、超市、餐厅等公共场所。这一现象引起许多市民的不满和反感。
携带宠物出入公共场所,所带来的危害和不良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其一,给他人带来恐惧感。有些宠物具有攻击性,会引起人们的惶恐和不安;其二,污染环境卫生。有些宠物会脱皮掉毛,并随地大小便,给环境卫生带来脏乱差;三是传播疾病。有的宠物身上可能会有寄生虫,诱发一些传染病;四是扰乱秩序。当宠物进入公共场所时,会乱窜乱跳,造成秩序混乱。综上所述,携带宠物出入公共场所,弊害多多,当全面禁止。
豢养宠物是一种个人爱好,个人兴趣,别人无权过多干涉。但人畜有别,豢养宠物要讲文明。对于有些宠物你喜欢,别人不一定喜欢,你不怕,别人不一定不怕。携带宠物出入公共场所,将个人的所谓爱好和兴趣强加于别人,别人是无法接受的,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近几年,反对携带宠物出入公共场所的呼声越来越高,有的地方也出台了关于禁止携带宠物出入公共场所的规章,例如,《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中就明确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在即将实施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明确“乘客携带宠物打车,司机也可以拒绝搭载”,值得肯定,值得提倡,值得赞扬。(葛瑞原 王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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