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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16〕76号)明确提出,鼓励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电召服务方式提供运营服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要求,出租汽车管理属于地方政府事权,城市人民政府是出租汽车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否建立电召平台中心由各城市人民政府自行确定。根据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目前我省统一使用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