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互动交流节目——在线访谈。近年来,随着交通事业的迅速发展,作为公路行业主要窗口单位的路政部门在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和维护社会稳定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今天,我们邀请到了省公路路政管理局局长彭今海,来和我们谈一谈如何打破传统,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促使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工作取得成效。欢迎您,彭局长。
彭今海: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主持人:彭局长,您能给我们广大网友简要介绍一下什么是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吗?
彭今海 :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是指交通主管机关及其授权的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维护、公路管理机构的合法权益,对高速公路使用者以及其他相对人所采取的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
主持人:彭局长,请您介绍一下省路政局的基本情况吧。
彭今海:吉林省公路路政管理局是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授权批准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管理机构,实行省、市、县三级垂直管理。现有内设机构110个,下设9个市(州)局,39个县(市)分局及省、市局内设处室(大队)62个,有正式职工470人,固定超限检测站和流动超限检测站共21个,负责全省3113公里高速公路的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自2009年建局以来,全体干部职工遵循“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甘当卫士、奉献交通”的工作理念,勤勉履职,克服困难,积极主动创造条件开展工作,各项工作指标始终处在全行业领先行列。连续6年被省交通厅直属机关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1年—2015年度连续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主持人:很多网友希望了解路政局实施路政管理和超限治理的法律依据及工作职责有哪些?
彭今海:我们实施路政管理和超限治理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吉林省公路条例》、国家和省路政管理及治理超限运输有关规定。主要工作职责是:宣传、贯彻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路政巡查;管理高速公路治理超限运输,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主持人:下面您能谈谈我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及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工作机制和主要成果吗?
彭今海:路政管理、公安交警和高速运营管理等部门,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联合联动、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的原则,具体负责实施路政管理及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今天重点谈一下联合联动的工作机制以及取得的成果。
一是本着创新管理机制,提高执法效能,一切为了大局,一切服务大局的思路,自2015年开始,按照省厅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与高管局的路政联合执法试点工作。我们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好前期筹备、实地调研、宣讲动员、业务培训、工作配合、执法程序、执法安全等每一个环节,确保联合执法持续稳定开展。两年来,共有长春、松原、吉林、白山四个市局参与到联合执法试点工作中,也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日常巡查积累了高速公路突发路政事件处理的经验。共参与日常巡查761次,巡路里程计84950公里;合计发生路政案件57起,共收取公路赔(补)偿费人民币71195.6元,收取道路清障费用19525.5元整;填写巡路命令单、巡查日记各769次,制作模拟赔(补)偿执法文书 34套。
二是全省范围内的区域联动、路警联动、固定与流动结合的治超模式已全面形成,初步实现了吉林省高速公路超限超载治理行政处罚全覆盖。自2013年正式开展治超执法工作至今(2012年之前治超工作由高管局组织实施),全省累计检测车辆21914台,发现违规车辆8092台,处罚车辆5055台,罚款130.77万元。
主持人:彭局长,您能给我们广大网友介绍一下超限超载运输有哪些危害吗?
彭今海:超限超载对高速公路的危害很大,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严重损害道路、桥梁等公路基础设施,甚至造成桥梁垮塌,降低公路使用效率和使用年限,缩短公路建设养护周期;
二是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损失;
三是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引发恶性竞争;
四是严重影响我国汽车工业生产的健康发展,污染社会环境。
主持人: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有哪些?
彭今海:现在执行的是国家最新的认定标准(GB1589):
一是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是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是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是二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18000千克;
五是三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25000千克;
六是四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是五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43000千克;
八是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主持人:治理超限超载车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彭今海: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广泛开展宣传和服务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采取在办公场所、高速入口悬挂条幅,治超车LED顶灯连续播放治超宣传标语,在流动治超点、各大物流企业现场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图板、现场讲解等方式向广大司机重点宣传车货运输超限标准和裁量规则及超限超载运输对于公路(桥梁)、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危害性。共制作悬挂标语条幅97条、宣传图板12个,发放宣传单12400份,派出专门宣传车辆28台次,出动宣传人员225人次,广播宣传超过200小时。我们之所以投入这么大的力度进行宣传,就是希望广大行政相对人理解有关治超政策,希望全社会关注并支持和理解治超工作。
(二)构建联动机制,强化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路面治理。
一是统一车货总重限值认定标准。自2016年9月21日起,对于公路货运车辆,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
二是强化联动执法。路政管理机构和公安交管部门依托超限检测站,开展路面联合执法。目前,在长春东、长春北、长春西、汽车厂、范家屯、公主岭、吉林西、丰华等8个高速公路入口进行路警联合布控,实行24小时超限治理。其中,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路政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由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
三是科学构建治超防控网络。以固定检测站点为依托,摸清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运输规律,安排执法人员进行流动巡查,严厉打击绕行检测站点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同时,构建全方位立体化治超管控体系,对全省固定超限检测站及流动治超车执法现场的实时远程监控,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录像调取回放;对执法车辆实时定位,并借助语音对讲功能实现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调度,有效提高了多部门协同作战的响应效率,增强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处置能力。
四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各级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对本地区公路站点近期发生的车辆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建立突出违法行为登记台账。在此基础上,会同公安部门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从严查处和打击;对围攻执法人员、聚众闹事、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严重违法行为,公安部门依法及时追究处理;涉及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从而维护公路交通治安秩序,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五是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检查督导。对内我们要求各级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在治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过程中,必须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对于检查督导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绝不姑息迁就。
主持人:超限超载车辆治理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
彭今海:主要为了实现以下五个目标:
一是道路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是治超相关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车辆;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中的暴力抗法、闯卡、集结车辆恶意阻断交通和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提供有组织保护的黑恶势力;
五是坚决遏制车货总重超过49吨的车辆上路行驶。
主持人:感谢彭局长今天作客在线访谈,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本期访谈到此结束。
彭今海: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