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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3-04-18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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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航道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在线解读
——访省航道管理局局长 齐晓鹏
省航道管理局局长 齐晓鹏
主题:
《吉林省航道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在线解读
时间:
2023年04月18日 09:30
嘉宾:
省航道管理局局长 齐晓鹏
简介:
依照《关于深入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建设高质量交通强省的实施意见》,我省现有五个航道工程建设项目纳入了交通运输部《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根据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国家、交通运输部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为全国航道工程建设设立了标准,鉴于我省航道建设的特殊性,需要结合本省特点编制航道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为此,吉林省航道管理局一方面开展省内调研,摸清省内航道工程建设存在问题;另一方面向水运发达省份学习,充分借鉴外省航道工程建设先进管理经验,结合我省航道建设实际,编制了《吉林省航道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吉交规〔2023〕1号,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23年1月13日公布施行。
网友留言
留言人:张**
《规定》在编制过程中有哪些新亮点?
您好!访谈嘉宾的答复为:
《规定》中新增针对不同投资模式下航道工程建设管理的条款。目前航道工程建设投资逐步呈现多元化,但新生投资模式在管理上存在缺失,《规定》中鼓励探索多元化融资模式,完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适应不同投资模式的建设管理实际,实现以相对统一的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建设管理行为。
留言人:李**
我省通航河流划分为哪几类;及对我省通航河流的航道工程建设管理权限《规定》是如何划分的?
您好!访谈嘉宾的答复为:
我省航道工程建设分为国境通航河流航道、主要通航河流航道、其他通航河流航道(非高等级航道)和一般通航河流航道四类。
国境通航河流航道和主要通航河流高等级航道为中央事权,我厅受交通运输部委托负责航道工程建设事项实施和相关管理;其他主要通航河流航道(非高等级航道)为省级事权,省厅负责航道工程建设事项实施和管理;一般通航河流航道为市(州)事权,市(州)负责航道工程建设事项实施和管理。
留言人:李**
吉林省目前的航道现状如何,接下来如何发展?
您好!访谈嘉宾的答复为:
我省通航总里程1621.06公里,主要通航河流有松花江、鸭绿江、图们江和嫩江。我省航道资源丰富,但是等级偏低,多数为区段通航,开发提升空间巨大。下一步我局坚持三层面的发展战略:国家层面着力界河航道发展,促进边境地区水上旅游发展,推动沿江边境地区和友好邻邦的经济社会发展;区域层面着力发展松辽运河,推进航道联网出海,深度谋划航道事业长远发展,助力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支撑东北振兴;本省层面着力推进发展旅游航道,积极推进多项航道整治工程建设,提高航道通航保证率,延伸航道通航里程,有效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