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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2-12-28 14: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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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出鞘,精准打击 吉林省全面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利剑2022”专项行动

——访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鹏军


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鹏军

  • 主题:利剑出鞘,精准打击 吉林省全面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利剑2022”专项行动
  • 时间:2022-12-28 14:30:00
  • 嘉宾: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鹏军
  • 简介: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各类违法行为,防范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营建良好营商环境,夯实综合行政执法基层基础工作,推动高质量交通强省和“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安排部署,于2022年5月20日至11月30日,全面开展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利剑2022”专项行动,全面实现了有力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锻炼队伍能力和展示队伍形象的预期目标,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本期访谈我们邀请到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张鹏军,请他介绍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利剑2022”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文字实录
  【主持人】     2022-12-28  14:30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交通运输部在线访谈栏目。本期访谈我们邀请到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张鹏军,请他与大家交流介绍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利剑2022”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欢迎您,张局长。
  【张鹏军】     2022-12-28  14:31
  主持人好,网友们好。
  【主持人】     2022-12-28  14:32
  张局长,我们了解到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0年12月30日挂牌成立,完成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首先,请您向广大网友介绍一下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改革情况和主要职责。
  【张鹏军】     2022-12-28  14:33
  好的,主持人。2018年1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对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作了全面部署。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高度重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将其作为事关全省交通运输事业长远发展的大事来抓,全面落实中央精神和交通运输部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强化顶层谋划,推动改革落地落实。2020年12月28日,吉林省编委印发了《关于整合组建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批复》(吉委编发﹝2020﹞12号),同意整合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吉林省公路路政管理局、吉林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以及省航道管理局部门职责,组建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加挂吉林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牌子。
  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职责包括:全省交通运输领域重大案件的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明确由省级承担的行政执法工作;全省通航航道行政执法工作;全省高速公路的路政运政执法、运行管理及运营服务监督和执法、应急指挥等工作。监督指导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
  【主持人】     2022-12-28  14:36
  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一年多来,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都取得了怎样的成效呢?
  【张鹏军】     2022-12-28  14:37
  一年多来,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坚决落实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的决策部署,改革后的组织架构、职责定位、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全面理顺,实现了执法力量“握指成拳”,执法队伍“会师整编”。一是精神面貌发生由内而外的根本转变。一年多来,围绕推进改革收官任务,我们坚持用事业凝聚人心,把真干事、干实事作为凝心聚力的切入点,稳定队伍、理顺心气、提振士气,形成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浓厚氛围。我们坚持一切按制度和规矩办事,树立实干担当的用人导向,不断凝聚奋发向上的正能量。平稳完成全局 987人岗位选拔聘任工作,让大家有了强烈的职业归属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在厅党组的关怀支持下,调整、选拔任用了20名处级领导干部,2名同志被选任其他厅直单位任主要领导,4名年轻处级干部到我局任职,畅通了干部成长的“双向通道”,树立了正向成长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了干事创业热情。二是眼界和视野逐步打开。一些同志多年从事高速公路收费、养护等工作,受困于“铁丝网”,对外面世界不了解,对履行执法职责无从下手。我们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解放思想、开阔视野的有力抓手。通过强化对市县督导检查,开展省市县联合执法、集中统一行动等方式,让大家走出来,适应外面的世界,让大家在干中学、学中干,逐步冲出了“铁丝网”,扩大了“朋友圈”,同时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增强了执法意识。三是担当作为的工作氛围日益浓厚。3月初疫情期间,按照省领导指示和省厅部署,不讲条件、不畏风险,长春分局迅速集结 76 人支援长春市开展高速公路站口防疫监测工作,半数同志持续坚守一线 50 余天。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305 人次,在全省高速公路 208 个收费站发放通行证 63472 张,为物流通道畅通提供有力保障,展现了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过硬作风,树立了敢担当、善作为的队伍形象。
  2021年,我们聚焦道路运政、公路路政、违法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亮剑2021”专项行动,打响了综合执法改革后的第一战,完成了吉林交通执法队伍的华丽转型。今年,在巩固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亮剑2021”专项行动的成果基础上,开展了“利剑2022”专项行动,进一步实现全领域、全覆盖、全方位的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主持人】     2022-12-28  14:43
  张局长,您刚才也提到了,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去年开展了“亮剑2021”专项行动,今年又开展了“利剑2022”专项行动,请您介绍一下开展“利剑2022”专项行动的一些想法吧。
  【张鹏军】     2022-12-28  14:44
  我们的“利剑2022”专项行动,从2022年5月20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共计195天。主要是为了落实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三项工程”的工作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视察吉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按照交通运输部、吉林省省委省政府关于交通强省建设、加强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违法行为突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了全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利剑2022”专项行动。并重点确立了五个方面的工作目标。
  一是提高站位,压实安全责任。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项”措施要求,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压紧压实交通安全执法责任,查处一批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整治一批行业乱象和顽瘴痼疾,消除一批安全风险隐患,推广一批典型经验做法,巩固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安全发展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重拳出击,形成震慑态势。全面履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统一组织、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惩治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全力争取在保障安全生产、保护合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有所作为、壮大声势、形成震慑。三是联合执法,完善体制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密切配合,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勤联动的体制机制,压实综合行政执法主体责任,着力改善部分地方执法力量少、执法力度小、覆盖面不足、效果不明显以及执法宽松软等被动局面。四是锻炼队伍,提升执法效能。进一步树立和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熟练掌握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办理流程,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五是文明执法,展示队伍形象。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规范执法人员着装、仪容、风纪和执法行为,培树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风范,全面展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新风貌。
  这就是我们组织开展“利剑2022”的基本想法。
  【主持人】     2022-12-28  14:49
  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本次专项行动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果。
  【张鹏军】     2022-12-28  14:50
  目前,专项行动已顺利收官。在195天专项行动过程中,全省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群策群力、精心谋划、紧密配合、全力推进,水上执法、质量监督执法和行业安全监管案件实现了零的突破,各执法领域均取得了显著工作成果。行动开展期间,共收集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线索1.47万条,出动各类执法人员20.13万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66万台次、执法船只466艘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570次。各执法领域共计立案5529起,结案4740起,下达整改通知书2613份。
  道路运政执法方面,科学研判分析交通流量和违法行为特点,锁定火车站、汽车站、商圈广场等重点区域,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查、晨检夜查、接受群众举报相结合的方式,共计检查经营性客货车辆22.79万台次(其中,检查“两客一危”车辆3.34万台次,半挂牵引车2.70万台次,重型载货汽车2.28万台次),检查“两客一危”企业603家,从业人员2.94万人次,检查机动车维修企业5.92万次,利用科技化手段排查出高度疑似违法车辆2101台次。公路路政执法方面,共计排查普通国省干线平交道6190处,对高速公路广告设施进行排查、调查取证8013次, 查处危害公路运行安全的各类路政违法行为1606件,责令改正消除隐患2660处,对7300辆次高速公路大件运输车辆实施检查和事后监管。港口航道水运执法方面,强化与航道等单位的联合巡航,累计开展航道、水路运输、港口和船舶执法检查2175次。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深入景区等重点区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对水运企业船员开展安全知识培训等方式,全力维护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持续稳定。治理超限超载方面,坚持源头治理与路面管控相结合、集中治理与常态治理相结合、治超站点检测与道路流动巡查相结合,共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14410台次(其中,处理非法改装及“百吨王”车辆1351台),卸载重量27.71万吨,批评教育警告35794台次。交通质量执法监督方面,改变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重检查、轻处罚或不处罚的观念,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严守质量安全红线,共计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行政执法检查2022次,检查工程项目1901个次、参建单位1633家次,发现质量安全问题1745个,提出质量安全建议1226条。应急处置执法监督方面,组成督查暗访组,采取“干部+专家”“省局+分局”“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省高速公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开展督查暗访,共发现问题隐患403处,全部下达整改通知书,立案2起,实现行业安全监管案件零的突破。
  【主持人】     2022-12-28  14:55
  从您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利剑2022”专项行动对吉林省交通运输领域各类违法乱象进行了有效整治,对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进行了有力打击,行动成效显著。对比在综合执法改革之前,本次专项行动有什么新的突破?
  【张鹏军】     2022-12-28  14:56
  是的,实现了很多方面新的突破。
  一是高速公路执法案件实现零的突破。全省高速公路各执法支队从“跟跑”到“领跑”,从不会到会,执法案件由2021年的0起变为2022年的688起,行政执法检查由2021年的月均832次变为目前的月均2865次,首次对高速公路内涉路施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是水上执法实现零的突破。吉林省水运不多,水上执法是个短板,在专项行动期间,我们注重推进水路运输、地方海事、港口行政等执法工作。加强辖区渡口安全和船舶非法营运、冒险航行、酒后驾船、超员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检查,拆除违建浮桥等非法设施,保护界河航道资源不受侵害。立案8起,结案5起。对临江砂厂主动上门服务,宣传法律知识,规范采砂行为。开展水运企业船员安全知识培训。联合多部门开展了水上搜救、水上安全应急演练,提升水上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质量监督执法实现零的突破。利剑行动期间,我们全力抓好四个省管高速公路项目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成立了4个专项检查组,涵盖质量监督、安全、监理、试验检测等各个方面,开展实地监督检查20次,综合检查4次,发现质量安全问题530项,提出质量安全管理建议162条,形成检查记录103份,下发《反馈意见通知单》24份,立案调查3起。
  【主持人】     2022-12-28  14:58
  您刚才说“握指成拳”,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利剑2022”专项行动中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情况吗?
  【张鹏军】     2022-12-28  14:59
  在“利剑2022”专项行动中,我省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从各自为战到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实现了新的跨越。
  一是多部门横向联合,重拳打击违法行为。各地各单位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早检与晚检相结合、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行动相结合等方式,对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省执法局与省公安厅交管局联合在全省开展治理公路违法超限超载秋季会战,通过24小时全天候路警联合突击整治,共处罚违法超限运输车辆1519台次,批评教育警告9937台次,公安罚款185.03万元,卸载货物5.11万吨。长春市支队协调公安交警、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加入专项行动的组织机构,参加长春市专项行动动员会,与公安机关在打击非法出租车、网约车、超限超载等方面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与市场监管部门在打击非法从事客货运输、机动车维修方面联合执法,形成同频共振合力优势,实现“一次执法”覆盖所有违法违规行为。白城分局与地方支(大)队、公安交警紧密配合,打破部门界限,成立联合指挥调度、大件运输车辆勘验治理、治理黑车、数据分析报送、互联网+APP行政处罚等多个专班开展统一行动。辽源市、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江源区支(大)队协调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针对出租汽车、网约车、客货运输、机动车维修开展联合执法。松原市、吉林市支队与公安交警联合制定执法计划,组织夜查和流动检测,查处“百吨王”近百台。长春、通化、松原等分局,四平市、东辽县、农安县、双辽市等各支(大)队与公安、市场监管等跨部门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的积极性逐步提高,现场威慑力和执法效率显著提升。吉林市支队和辖区县(市)执法大队与有关部门建立常态化信息沟通制度,定期开展联席会议商定有关事宜,推进联合执法高效化、常态化发展。
  二是省市县纵向联合,有力打击违法行为。全省三级执法机构充分对接,指挥调度、应急处置和协调配合日益顺畅。7月和8月,省局先后2次组织长春市支队、伊通县大队与长春、伊通、四平、梅河口分局,协调辖区高速公路公安局开展运政执法集中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89人、执法车辆49台,查处违法车辆22台。白城分局与白城市支队联合制定行动方案,将临时性、日常工作和既定任务目标相结合,分类、分阶段制定相应的行动方案、勤务计划,让每个人都有明确的工作任务。长春市、松原市支队密切协作,共同组织辖区农安、乾安、长岭等市(县)大队开展联合行动,有力打击了跨区非法营运。辽源、白山、延边、靖宇、伊通等同区域的省、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之间以联合制定行动方案、参与彼此执法行动等方式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开展联勤联动的执法模式初步建立,联合执法成果逐步增多。
  三是各单位主动出击,全方位打击违法行为。各地各单位依托检查站、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开展“两客一危”联合执法,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吉林市及所辖市县在疫情解封后,各支(大)队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在重点线路建立“打黑车”工作专班,查处“跑线黑车”和不合规网约车。延吉、敦化、图们、龙井、安图等市(县)支(大)队在“国庆”“秋收”期间对重点类别车辆开展集中夜查。松原分局紧盯节假日和夜间时段等薄弱环节,白城分局,敦化市、柳河县、临江市等大队开展治超“晨昏行动”,实施不间断治超。四平分局对非法超长改装车出重拳,处罚并监督车主现场切割恢复原状,消除安全隐患。蛟河市大队警示约谈本地石材加工企业,强化治超源头管控。桦甸、磐石等地坚持“打早”“抓小”,有效遏制超限运输上升势头。
  【主持人】     2022-12-28  15:08
  张局长,我们了解到,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信息化在行政检查、线索搜集等方面发挥了有效应用,这也是全国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比较关注的,请您介绍一下。
  【张鹏军】     2022-12-28  15:09
  是的。我们一是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监管”系统。专项行动期间,通过深度开发和迭代升级,“互联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已涵盖全部执法功能,实现了统一执法平台、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流程,推广了电子签章、电子支付等功能,执法行为全程留痕,一目了然。全省2489 名在岗执法人员,全部实现全员登录应用系统,系统登录率达到100%。专项行动期间,系统记录行政检查(巡查)月均12046次,较行动开始前增加98%;案件登记908件,较行动开始前增加12%;结案823件,较行动开始前增加31%。省局高度重视系统应用工作,每月印发系统使用情况通报,及时总结通报系统应用情况。交通运输部执法检查组对我省执法系统开发和应用给予充分肯定。
  二是大数据筛查成为发现案件线索的重要手段。各地各单位依托道路运输管理政务服务卫星定位系统、公安信息系统、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等,运用大数据筛查高频次车辆信息,对疑似车辆行驶路径轨迹实时动态追踪,交通运输执法向“无事不扰、无处不在”转变步伐加快。省局各分局建立了高速公路大件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机制,对重点车辆进行线上跟踪、线下检查,基本实现本省起运的三类大件运输许可车辆核查全覆盖。长春市支队“铁腕”加“科技”推进超限治理,推进自有系统与交警部门进行数据对接,加快电子抓拍系统应用,安装公路渠化标线、引导标志,重点打击双超车辆聚集冲关和绕行,推进公安部门在超限站、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安装道路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监控,有效打击疑似超限超载车辆。梅河口分局各大队运用“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监控车辆轨迹,对车辆的通行路线、时间进行跟踪检查,详细了解车辆的起运时间、到达时间、通行路线等,形成检查记录。吉林、通化、梅河口、双辽、敦化、长春分局等单位,利用大件运输许可清单筛选本辖区大件运输车辆,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并建立高速公路广告设施登记档案,认真排查辖区内所有广告,开展高速公路违法广告牌拆除整治工作,加密路巡频次,加大路政执法力度,持续打击损害公路设施的违法行为。
  三是信息资源共享助推执法工作效能。“互联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系统”与省政数局支撑平台、厅行政审批系统、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业务联动、数据共享。省执法局各分局与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建立违法超限数据共享机制。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度参与,案件移交机制持续完善,执法资源持续整合,执法合力充分释放,信息资源共享和联合执法常态化模式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