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关于在“互联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应用电子支付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在全省“互联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系统”中推广应用电子签章和电子支付功能。
据悉,电子签章功能在实现“互联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系统”执法案卷全流程网上审批基础上,进一步实现网上加盖单位公章功能,可有效提升执法效率。电子支付功能可在“互联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系统”中,生成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利用微信或支付宝缴纳罚款。目前,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分局已全部启用电子签章和电子支付功能。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进一步督促各地加大电子签章和电子支付推广力度,进一步提升执法便捷性、高效性,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智能化管理新模式建设。(鹿应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