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省交通科研所办公室职工黄木宣接到南关分局幸福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请他去派出所取一面锦旗,是一名杨女士赠送给他的,锦旗上印着金光闪闪的大字“拾金不昧品德高,弘扬社会正能量”。
原来,12月12日晚,黄木宣在加班后回家,走到钜城国际周边时,在马路边捡到了一个女士手提包,包内装有两万余元现金,还有身份证、票据、银行卡等,看看周边没有行人,黄木宣马上将手提包送到附近的南关分局幸福派出所,交给民警备案。
次日派出所民警根据包内的身份证信息,联系到了失主杨女士,杨女士告诉民警,因儿子结婚,自己忙得晕头转向,如果不是接到民警电话,自己都不知道包遗失了,看到失而复得的物品完好呈现在眼前,她既惊讶又激动,当场拿出包内一千元现金酬谢黄木宣,并要他留下姓名和个人电话以便日后宴请答谢,均被黄木宣婉言谢绝了。杨女士再三表示感谢:“小同志,我真是遇到好心人了,太感谢你了,你才是天寒地冻中的暖阳,让我看到了身边的雷锋,以后我也要向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