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编办《关于整合组建通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通知》(通委编办﹝2020﹞17号),整合组建通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通化市交通运输局所属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副处级。
一、职责职能
以通化市交通运输局的名义统一行使相关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主要职责是:依法统一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
二、内设机构情况
内设机构共有25个,规格均相当于正科级,具体职责为:
1.办公室。承担文字综合、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政务督查、政务公开、后勤等工作;参与重大政策和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2.人事科。负责目标考核、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人才职称等工作。
3.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承担党建、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纪检监察工作。
4.财务装备科。承担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和控制机制建设;负责单位执法装备、执法服装等相关管理工作。
5.法规科。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宣传和落实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重大执法案件的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执法听证等工作;负责执法人员培训及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6.处理违章办公室。负责向当事人开具缴款通知书,做好执法案卷的归档工作及行政处罚公示工作。负责对违法案件相关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工作。负责信用管理工作。
7.执法监督科。负责执法督察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执法行动和专项执法部署;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执法任务;负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8.超限运输指导科。负责市区交通公路超限运输行政现场执法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全市交通公路超限运输综合治理。
9.投诉受理科。负责投诉举报、人访、信访案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联合接访、跟访、反馈工作。
10.客运执法大队。负责市区客运企业执法工作。
11.货运执法大队。负责市区货运企业执法工作。
12.维修执法大队。负责市区维修企业执法工作。
13.驾训执法大队。负责市区驾校执法工作。
14.指挥中心。负责支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承担执法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车辆动态监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15.直属执法大队。负责市区营运客货车辆路检路查工作。
16.出租车执法大队。负责市区出租车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17.海事执法一大队。负责市区地方海事行政执法工作和内河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
18.海事执法二大队。负责市区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和港口行政执法工作。
19.路政执法大队。负责交通公路路政行政执法工作。
20.站前执法大队。负责市区出租车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21.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大队。负责所辖交通工程的质量监督综合行政现场执法工作。
22.柳河超限超载检测站。负责对过往货运车辆进行称重检测,依法对超限车辆实施卸载和处罚。
23.凉水超限超载检测站。负责对过往货运车辆进行称重检测,依法对超限车辆实施卸载和处罚。
24.金斗超限超载检测站。负责对过往货运车辆进行称重检测,依法对超限车辆实施卸载和处罚。
25.五女峰超限超载检测站。负责对过往货运车辆进行称重检测,依法对超限车辆实施卸载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