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13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助政策调整成效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财审〔2017〕97号)、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行业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意见》(吉交联发〔2016〕46号)、通化市交通局、财政局《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意见》(通交运联〔2017〕1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依据下达补贴资金总额和在册运营车辆实际运营天数进行计算,现将2019年度通化市级农村客运燃油补贴公示如下。公示期是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19日。有意见或建议请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反馈至通化市运输管理处客运科。
联系人:张丁月、张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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