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0年第17号部令)规定,客运站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依法对220502220001号(通化长途客运有限公司公路客运站)、220501200002号(通化长途客运有限公司客运总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由许可变为告知承诺制。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2日)。如有疑问,请致电通化市交通运输局审批办窗口(通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昌区秀泉路1777号)咨询。
联 系 人:周星彤 王宁
联系电话:0435-3725870
通化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