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区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含个体工商户):
为加快通化市城市绿色配送体系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交通运输行业应用的指导意见》《通化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建设奖补办法》等规定,决定开展通化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奖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1.通化市东昌区、二道江区、医药高新区、陆港经济开发区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且纳入通化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按要求使用单北斗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所属车辆(含2024年6月30日前购置的新能源配送车辆);
2.车辆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车载终端需接入通化市绿色货运信息服务平台;
3.车载终端符合部标北斗协议(JT/T 794-2019、JT/T 808-2019)、国标协议(GB/T 19056-2021)、部标视频协议(JT/T 1076-2016、JT/T 1078-2016)等国家相关政策标准,支持与第三方平台对接;
4.终端需支持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的数据交换,遵循《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标准,确保实时上传监控数据至监管平台;
5.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应符合《吉林省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技术规范》、《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技术规范(暂行)》和《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技术规范T/JLYSXH-2019》要求,并在吉林省运输管理局完成备案;
6.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应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合格报告;
7.补贴对象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处于有效状态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总质量4.5吨以下车辆无需提供《道路运输证》),并出具符合接入资格的运营商开具的卫星定位终端安装单及设备的相关检测报告、证明材料和通化市绿色货运信息服务平台的接入证明(附件1),总质量12吨及以上普通货运车辆、半挂牵引车需出具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证明。
二、补贴标准
辖区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且纳入通化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的运输企业车辆使用北斗导航车载终端,并将终端数据接入通化市绿色货运信息服务平台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1.即日起至补贴发放完成止(最晚至2025年12月31日)将北斗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数据接入平台的车辆,补贴标准为3000元/车;
2.本次补贴车辆数为280台,申报数量额满后即停止发放补贴资金;
3.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车辆,分期分批次在通化市交通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其他事宜
1.办理地点:通化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三楼(通化市东昌区新岭路558号)。
2.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18943447157
3.本次奖补发放工作最终解释权归通化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