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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让诚信之花在交通系统遍地开放

白城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德安


2020-10-19 15:28:00

来源:白城市交通运输局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是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市交通运输局从个人、企业、制度等方面着手,多措并举助力诚信,不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高度重视,协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有效开展

  白城市交通运输局将信用系统建设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加强综合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全市交通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见成效。一是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直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为成员,公路工程、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相关企业共同参与的交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4个专责小组的工作职责,局建设科技科负责统筹协调、综合推进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了“信用交通”微信群,积极讲解答疑,指导系统各部门各单位10余名联络员推进相关工作。定期开展信用宣传和培训工作,利用公交车、出租车顶灯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信用建设宣传标语,在办公楼前、主要街道等悬挂信用宣传条幅,举办交通行业信用建设培训班,上报交通信用建设信息10余篇,在省厅公账号、市信用办网站刊发4篇,交通信用建设取得良好宣传效果和社会反响。二是交通信用建设态势良好。几年来,市交通运输局在白城市信用平台“双公示”在线填报系统,录入和公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截至目前,共录入行政许可3条,行政处罚233条,并实现了常态化信息报送。三是多部门联合奖惩持续推进。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方案》,加强与公安交警、市监、司法部门协调联系,通过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货车、客车驾驶员信息共享,和联合奖励和惩戒的方式,有效提升了行业从业人员的守信意识,营造守信联合奖励,失信联合惩防的浓厚氛围。

  二、查找问题、正视不足,切实做好查缺补漏

  白城市交通信用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形势发展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与省厅要求还存在差距。省厅把交通信用体系建设摆在交通强省建设的高度、作为重点事项进行部署推进,并出台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交通信用建设、交通信用宣传月等多个制度规定,对交通信用系统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和目标任务。对照上级要求,我们在认识上还存在差距,个别部门还存在“抓信用建设是软指标、软约束、是远期目标”等错误认识,在工作推进上还存在应付、拖沓、低效、畏难等现象。二是信息共享制度不完善,联合奖惩还存在差距。信用联合奖惩制度能较好地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但在实际开展过程中缺少上位支撑,部分部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在市级应用中没有配套细则或具体工作通知,导致各部门在开展联合惩戒工作中存在顾虑,出现了一些“等等看”的现象;三是工作组织机构不完备,高质量推进还存在差距。各县(市、区)工作机构尚未明确,缺少具体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责任人员,导致工作组织和贯彻效率较低,信用建设缺少连续性和常态化。

  三、突出重点、强化落实,高质量推进交通信用建设

  白城市交通运输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统筹协调,聚焦公路工程和道路运输等重点领域,强化部门合作和创新发展,加快推进交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住一条主线,进一步强化信息归集、信息披露和信息应用。在信息归集方面,要求直属各单位健全完善常态化信用信息归集机制,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在信息披露方面,按照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信息披露应用规范,明确公开公示、授权查询、信息共享等方式方法。在信息应用方面,积极与公安交巡、市场监督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合会商和协调联动机制,推动交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与机动车、驾驶员和企业经营情况互联互通,扎实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二是建设一个体系,加快推进联合奖惩制定落实。一方面,加大对守信主体的激励力度。建立交通运输领域守信主体“红名单”制度,在公共服务、市场交易、社会管理等方面给予一定便利,强化正面激励引导。另一方面,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建立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加大对“黑名单”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检查频次,依法对“黑名单”企业及有关失信人员采取联合惩戒措施。三是突出一个重点,强化信用信息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交通特色宣传渠道,加快推进信用信用宣传工作,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人员讲诚信、守诚信、用诚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