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吉林”建设部署及省厅“数字交通”建设要求,降低办事成本、实现“零跑路”工作目标,即日起申请变更从业单位(省内)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实行网上受理(在交通职业资格网“全国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管理平台”上提交申请即可),不需再向我单位提交《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厅职字﹝2014﹞22号)规定的材料。
特此通知。
吉林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