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交发〔2012〕20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我省目前公路养护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结合我省公路工程人工费单价调整,经研究决定,对《吉林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吉交发【2011】1号)中部分小修保养工程费率进行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费率(%) 工程类别 |
企业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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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费用 |
职工取暖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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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修保养 |
23.62 |
5.01 |
本通知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今后将按国家、省相应政策的变化适时测算发布。
二O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