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吉林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
《吉林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吉交发【2007】21号
现将《吉林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及《吉林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函告吉林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
吉林省交通厅
200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