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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2 08:4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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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吉林省公路养护工程补充预算定额》、《吉林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吉交发〔2011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

《吉林省公路养护工程补充预算定额》、《吉林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试行)经省交通运输厅2011年第1次厅长办公会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原吉林省交通厅发布的《吉林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试行)(吉交发[2005]8号)同时废止。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函告吉林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

 

 

 

 

 

 

 

 

O一年一月七日

 

 

 

          

 

 

 

 

 

 

抄送: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定额站,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1年1月7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