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完成19个建设项目19项31.72亿元工程预算文件的审核与复核工作,累计审查工作量23频次47.82亿元。出具《审核监督意见书》17份、《复核监督意见》6份,提出整改意见276条,本月核减不合规不标准不经济计价金额1826.99万元(本年度累计核减1.38亿元,职能转变以来累计核减75.69亿元)。其中,高速公路预算包括抚松至长白高速公路松江河至长白段10KV线路工程、长春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伊通至公主岭至农安段(拆迁补偿费部分)新建项目预算2项16.06亿元、审查工作量6频次32.16亿元;普通公路预算包括吉林省沿边旅游大通道(G331)新改建二级公路房建及场区路面等工程新建项目1项3.18亿元;普通公路养护预算包括白城市2024年国道珲阿线(G302)高平(二级与一级分界点)至平台镇(新旧路面变化)段路面改造工程、通化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四批)路面改造工程(应急保通处置)等养护工程16项12.48亿元。
初审:李 箴
复审:张立辉
终审:刘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