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完成12个建设项目13.71亿元预算文件的审核与复核工作,累计审查工作量16频次。出具《审核监督意见书》12份、《复核监督意见》4份,提出整改意见120条,本月核减不合规不标准不经济计价金额5166.09万元(本年度累计核减1.81亿元)。其中,高速公路预算包括长春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伊通至公主岭至农安段铁路交叉工程、京哈高速公路长春服务区改建工程新建项目预算2项2.17亿元、审查工作量3频次2.65亿元,包括长春至太平川高速公路绿园段(K1+120-K1+500段)补充征地设计、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九台、双阳至伊通段管理养护设备机具配置设计续建项目变更预算2项4751.09万元、审查工作量3频次7489.39万元;普通公路预算包括省道其太公路(S303)五台乡广兴当至大房身高台子段新建项目1项1.74亿元、审查工作量2频次3.42亿元;普通公路养护预算包括国道抚公公路野猪河至北赵中桥段路面改造工程、白山市2024年国道丹阿公路(G331)横山岔道至锦江段路面改造工程等养护工程7项6.83亿元、审查工作量8频次6.89亿元。
初审:李 箴
复审:张立辉
终审:刘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