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大安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改革上来,自觉服从改革安排,确保人员转隶、职能调整和单位组建等重点工作按要求及时落实到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目前,大安市执法体系已建立并正常运行,改革划转的人员编制已转隶到位,改革划转的执法事项顺利承接并正常开展执法,2021年,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62件。
全力推进部门职能整合
针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组织协调难度大等特点,大安市通过召开座谈会、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改革的宣传发动,成立了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原则,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大安市成立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统一行政执法职责,全面整合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采取扁平化管理模式,设置15个科(室)和执法中队,对市域内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货运、驾训、维修等行业以及国省干线车流量大的公路监管更加有效,处置相关突发事件也更为迅速。
实现交通运输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大安市明确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执法协助、技术支持、举报受理、案件移送等方面协作配合责任,形成机构设置合理、执法权力集中、运行机制科学的综合行政执法主体模式,有效解决了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基层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等问题,对推动交通运输系统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树立交通运输执法形象、提升交通执法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全力推进执法队伍整合
为进一步加强一线执法力量,大安市坚持重心下移,将执法力量全部下沉至一线,解决基层“有责无权”和“看得见管不了”的难题,通过原属不同职能单位的执法队伍内部人员相互之间的联合执法,避免出现推诿扯皮、权责不明现象,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优化编制使用结构,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向基层一线倾斜,促进执法力量下沉,加强基层执法队伍人员力量。有序整合执法队伍,平稳过渡,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干部思想和队伍管理,切实做到守岗有责、守岗负责、守岗尽责,确保改革期间工作不断、队伍平稳、衔接到位。
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抓学习教育,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紧紧围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了以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知识学习以及业务技能、军事化训练为主要内容的“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增强,执法队伍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抓行政执法,助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按照“亮剑2021”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在严厉打击“黑车”的同时,组织执法力量对全市汽车客运站场、货运市场、出租汽车及城市公交车市场经营行为、超载超限等违法违规进行整治,有效遏制了交通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有序发展。
完善交通执法工作机制。该局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全覆盖,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保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同时,加强与司法机构的沟通协调,推动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化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破解案件“执行难”以及案件办理、诉讼中存在的问题。
下步,大安市交通运输局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改革配套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持续提升行业监管效能。(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