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交科教〔2015〕93号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信息化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结合我厅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省厅信息化建设推进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厅信息化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建设管理单位具体负责项目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建设管理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针对项目建设,着力构建责任明晰、权责对等的主体责任体系,科学规范、务求实效的责任落实保障机制,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的责任考核追究机制,切实把信息化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建设管理单位责任和要求
(一)建设管理单位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落实工程进度、质量,确保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1.在项目开工前,制定质量管理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责任考核追究机制。
2.根据有关规定,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工作。检查设计单位提交的资质证书、业绩和从业人员证书真实、准确。协调设计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做好设计交底,业务流程优化、系统开发、调试和试用工作。
3.根据有关规定,选定具有相关资质、相关业绩的系统开发单位作为信息化工程实施单位。检查系统开发单位提交的资质证书和从业人员证书真实、准确。要求系统开发单位配合完成应用系统第三方测评工作,配合完成安全系统等级保护评测工作,配合做好应用系统开发、设备安装调试、系统集成、推广应用、后期培训,配合做好交、竣工质量验收相关工作。要求系统开发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做好质量缺陷期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4.根据有关规定,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工作。检查监理单位提交的资质证书、业绩和从业人员证书真实、准确。要求监理单位配合做好交、竣工质量验收相关工作。
(二)建设管理单位对应用系统、数据标准符合性、系统安全、硬件设备等进行质量管理要求。
1.应用系统质量管理内容。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软件测试机构,对开发的应用系统进行需求分析审查、设计审查、代码审查、单元测试、集成测试、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可恢复性测试、安全测试、可移植性测试、文档测试和验收测试等,并形成测试报告。如有问题,应提出整改方案并要求系统开发单位按照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形成整改报告。
2.数据标准符合性管理内容。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或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第三方数据标准符合性检测机构,对应用软件系统的数据字典、数据库表结构、数据库内容等与标准的符合程度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如有问题应提出整改方案并要求系统开发单位按照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形成整改报告。
3.系统安全保障质量管理内容。为保障信息系统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通过公开招标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测评机构,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包括风险评估与等级保护测评并出具系统安全测试报告。如有问题应提出整改方案并要求系统开发单位按照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形成整改报告。
4.硬件设备及机房质量管理要求。监督检查本单位进场设备质量,并实行备案管理。按照国家标准定期对机房进行指标检测,确保设备运行环境合格。
5.第三方测试要求。应用系统第三方测试机构应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证书(参数附表中包含软件测试项目)的技术咨询机构。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的第三方测评机构应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具有国家相关部委颁发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资质或省级以上公安管理部门颁发的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数据标准符合性检测机构应是熟悉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业务并具有工作业绩的技术咨询机构。
三、省厅质量检查工作内容和程序
(一)为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省厅信息化建设推进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进行检查和抽查,内容如下:
1.检查国家有关信息化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
2.检查建设管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3.检查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设计变更情况。
4.检查项目使用的软硬件、机电产品等物资的质量情况,项目硬、软件支撑环境的条件和数据共享、交换的情况。
5.检查项目质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情况。
6.核查应用系统、数据标准符合性、系统安全等第三方测试情况。
7.受理项目质量投诉,提出整改要求。
(二)工作程序:
1.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到厅科技教育处提交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方案、项目建设合同(设计、系统开发、监理等)、从业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等备案材料。
2.省厅信息化建设推进办公室根据备案材料在每年七月和次年一月进行两次定期质量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形成质量检查和抽查情况报告。
3.对发现的问题,省厅信息化建设推进办公室以《项目质量检查意见通知书》形式通知被检单位,相关单位应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提交整改报告,省厅信息化建设推进办公室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备案。
4.项目建成上线运行、缺陷责任期满且无异议后,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向省厅提交竣工质量检测申请。省厅信息化建设推进办公室依据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项目质量检测报告》,提出项目竣工质量验收意见,并依据项目竣工验收专家评审意见,形成《竣工质量鉴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