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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8 06:19 来源: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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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雪情预警信息(2018年第4号)

  气象预警通知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路网中心、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发布的《重大公路气象预警》2018年第15期,中央气象台2月28日6时发布暴雪黄色预警,预计2月28日8时至3月1日8时,京哈高速(G1)吉林长春—德惠—扶余段,102 国道长春—德惠—扶余段,302 国道吉林农安—前郭尔罗斯—松原段,303 国道吉林梅河口—东丰—辽源段吉林中东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大雪,其中,京哈高速(G1)吉林四平—长春段,珲乌高速(G12)吉林图们—延吉段,102 国道吉林四平—长春段,201 国道黑吉省界—吉林敦化—大蒲柴河—露水河段,202 国道黑吉省界—吉林吉林—磐石—梅河口段,302 国道吉林珲春—延吉—吉林—长春段等吉林中部和东北部地有暴雪(10~18毫米),上述地区新增积雪深度5~15厘米。

  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辖区路网运行监测预警工作,与气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利用公路沿线气象监测网络及信息化手段,实现恶劣天气早预报、早预警、早上报,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公路保通保畅保运输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17〕25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一轮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切实加强公路交通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18〕1号)的要求,认真做好以下预警防范工作:

  一、加强公路风险排查。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公路养护各项巡查、检查制度和标准规范,全面加强公路尤其是干线公路的日常巡查、检查和养护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山区公路、桥梁等重点路段的检查和养护,排查风险,消除隐患。

  二、加强省际间沟通协调。邻省交通运输部门和路网管理机构要建立多种联系方式和沟通渠道,明确责任人、联络人、联络渠道。及时处置省界路段车辆拥堵,确保省界收费站、省界附近路段通行保障和路网正常运转。

  三、加强除雪保通力量部署。统一调度公路养护管理力量,做好人员、装备和物资的部署。组织除雪铲冰专业队伍,落实除雪防滑责任。做好除雪车、平地机、装载机、运输车等除雪铲冰装备检修调试及融雪剂、防滑料的补充和配置。

  四、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勤联动。及时与公安交管部门建立信息联络和会商机制,对降雪导致的公路封闭,全力配合公安交管部门科学实施交通管制措施,及时制定绕行方案,做好交通疏导和应急救援。发生公路阻断时,及时调度有关力量,确保限期完成抢通任务,保障畅通。

  五、加强滞留人员和车辆的保障力度。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对长距离堵车路段的被困和事故车辆以及驾乘人员主动提供服务,确保物资供应和燃油保障,重点关注被困客运车辆和旅游大巴,要尽可能满足受困群众特别是老弱病残人员的救助需求。

  六、加强出行信息服务。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和微信、公路沿线可变信息板等方式,及时发布公路交通气象预警信息和安全出行提示,引导公众合理制定出行计划、做好车辆保养和油品保障。

  七、加强路网监测与信息报送。做好重点地区和路段路网监测,加大重要大通道、重要桥隧监测力度。对监测到的道路拥堵情况要及时核实、处置并报告,防止出现大面积公路拥堵、长时间车辆滞留事件。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和《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八、加强工作部署与科学施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恶劣雨雪天气对公路交通带来的影响,加强工作部署,认真总结前期应对工作经验教训,科学施行交通管理措施,配合采取执法车辆带行、限速、限量、间断放行等积极措施,尽量不封路或少封路,切实做好公路除雪保通和公众出行服务工作。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