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7号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高速公路用地内非公路标志及建筑控制区内构筑物管理,改善通行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交通运输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非法户外广告设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吉交联发〔2020〕85号),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对全省高速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内非法广告(宣传牌)设施进行依法整治。因一些非法广告(宣传牌)设施无法确认所有权人或管理权人,现就依法确认所有权人或管理权人通告如下: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2022年10月9日至12月7日),本通告中所列路段位置的非法广告(宣传牌)设施所有权人或管理权人应携带有效证明资料,到所在地的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属段分局进行确认。逾期未依法确认的,我厅将作为无所有权人或管理权人的非法设施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予以拆除。(详见附表1-10)
特此通告!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9月30日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依法确认高速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内非法广告(宣传牌)设施所有权人(管理权人)的通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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