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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9 08:31 来源: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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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突出重点 全面发力 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和省交通运输厅具体安排,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精心谋划、狠抓落实,推动形成全省各级综合执法机构广泛动员、全员参与、省市县三级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强化政治引领,围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重点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素质,着力提升交通运输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推动执法工作提档升级。坚持在补齐组织机构建设短板、厘清职责边界、推进队伍融合方面下功夫,在制度建设上持续发力。加快制定与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相关的配套制度以及涵盖交通运输7个执法门类的标准化模板,并推动各地执法机构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制度体系,从根本上规范执法行为。

  坚持查纠整改常态化,全面严格开展督导检查。严格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求的自查内容,做到突出问题再摸排、执法队伍再教育、重点对象再走访、重点部位再督查、执法案卷再抽查、典型案例再梳理。推动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强化执法纠察,确保整改到位的同时,做好回溯核查,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正风肃纪,打造执纪严明执法铁军。推动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切实负起主体责任,通过抓本级带下级,一级带着一级干,推动层层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做到精准施治、靶向治疗,持续深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继续坚持刀刃向内,对执法队伍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从严查处,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目的,切实维护广大交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为确保专项整治落地见效,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细化落实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联络群、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印发《关于开展〈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补充和修订工作的通知》,从制度上杜绝滥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现象发生。同时,广泛收集线索和问题意见,建立线索转办、核查、催办、反馈机制,加强线索摸排和甄别核查工作,强化案卷评查和宣传引导工作,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