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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special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3-12-11 08: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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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一批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执法案例的通知

吉交安委办〔2023〕127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新区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吉高集团:
  为发挥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的引导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现根据2023年各地、各部门报送的案例,选取一批交通综合执法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开展案例培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并按照《关于做好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的通知》(吉交安委办〔2021〕49号)要求,按时报送辖区内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要认真研判当前交通综合执法领域安全生产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能力。针对交通运输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以及道路客运非法营运、危险品非法运输、货车超限超载、内河船非法运输、工程建设施工人员违规作业等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监管和精准执法,保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执法高压态势。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
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