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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治超检查和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公路治超执法人员素质,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执法为民良好形象,12月23日至25日,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共同举办规范公路治超执法培训班。
此次培训重点围绕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如何在联合执法中做好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明确各自在治超联合执法中的工作职责,以及源头监管和“一超四罚”等内容,邀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通处处长袁力对货车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货车超限超载的处罚标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等内容进行了讲解。
省交通运输厅督查室副主任赵福臣在开班动员中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规范公路治超执法工作的政治意义,实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治理超限超载执法新格局。二是要强力推进各级各部门治超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履行联合执法各自职责,运管机构要切实担起源头监管、“一超四罚”、信用管理等主体责任,确保治超新政落到实处。三是要牢固树立“执法至上”“执法履职”的思想,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在治超工作中真正做到上下联动、同频共振、集聚力量、持续发力。
通过此次培训,明确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公安交管部门及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在治理工作中的职责,严格规范了治超检查和执法行为,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了执法服务水平,推进了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为规范公路行政执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各市(州)、县(市、区)公安、运管、路政等交通和公安行政执法部门的5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此次培训。(娄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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