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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special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15-06-18 16: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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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厅机关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

  年初以来,省内外涉发多起交通事故,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部应急办作出重要批示,要高度重视交通运输行业的应急救援和值守工作。进入汛期以来,省委、省政府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认真做好汛期和极端天气的应急值守工作。根据上级和厅领导指示要求,现就加强厅机关应急值守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厅机关值班人员认真遵守我厅制定的应急值守管理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漏岗和擅自离岗,对因脱岗、漏岗和擅自离岗造成信息无法传递的,必须追查问责,后果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履职尽责,按规定时限交接班。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值班表规定的时间进行交接班,早上8:30后离开值班室,夏季晚上17:00、冬季晚上16:30前到达值班室 ,双休日和节假日提前10分钟进行交接班,待办事项和重大事项必须当面交接清楚并进行签字,避免造成责任不清。

  三是恪尽职守,严格按值班表排序值班。厅机关值班人员杜绝让非厅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替班,严禁将钥匙放在非值班人员手中进行交接。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值班排序的,各处室之间自行调整,两处室调班、窜班要经两处室之间负责人同意,并报备厅应急办。

  四是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值班人员在早晚就餐和到洗手间要携带自己的手机,并保持开机状态。对上级下达到的通知和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上报的应急事项要及时做好笔录和登记,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

 201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