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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厅机关值班工作,今年初,我处在征求各处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省直单位值班工作现行的方法,并报请厅领导同意,确定了我厅机关值班值宿的方法和原则,现将修改后的“厅机关值班值宿排序方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处室提出修改意见。所提意见请于本周五(12月18日)15时前反馈厅应急办,逾期未反馈视为同意。
一、值班排序原则
1、按厅机关处室排序值班原则。即:厅办公室,厅法规、厅综合计划处、厅财务、厅人事、厅建设、厅技术、厅运输、厅安全、厅科技、厅审计处,厅督查室(含纠风办),厅老干部处、厅机关党委和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从办公室到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为一轮,循环轮流。
2、每人每轮一次的原则。即每轮每人只能参加一次值班,按处室排序轮流,男同志负责值宿,女同志值白班。
3、女同志不值宿原则。即女同志只参加白天值班。时间为半天。
4、厅领导带班原则。即法定节假日,由厅领导带班。
5、上派、下派干部和机关工勤人员(驾驶员除外)不参加值班(以厅人事处通知为准)。
6、长期借调到厅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值班(以人事处通知为准)。
7、机关处室之间的人员调整,按调整后其所在处室的排序重新进行排班。调整后已经参加值班的,在本轮中不再参加值班,未值班的按调整后的处室参加正常值班。
8、取消节假日处级干部值班的规定。
二、有关规定
1、机关干部如患有重大疾病不能参加工作的或长期休病假的,可不参加值班。(以厅人事处通知为准)
2、上派、下派人员不参加值班。(以厅人事处通知为准)
3、连续两年春节“除夕”排班的,同处室向后延续;不同处室的,向后续的处室延续。
4、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省委、省政府有特殊要求时,按其要求调整执行。
5、新的值班排班排序方法从2016年1月1日执行。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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