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深入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专题行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2016年省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计划的通知》(吉政应急办发[2016]1号)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11),结合今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我局拟定举行“2016年吉林省高速公路隧道突发危险化学品车辆泄漏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为确保演练圆满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演练目的
为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以及“3.19”京港澳高速岳阳段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教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准确评估和完善我省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检验并及时修补现有应急预案的缺陷和不足,切实明确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工作职责,锻炼提高应急指挥机构、救援队伍和应急工作人员在紧急状态下妥善处置突发事故灾难的能力,有效磨合指挥协调机制,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知识,及时完善相应装备和物资准备,切实提高全省应对突发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高速公路密闭环境下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联动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重特大事故,不断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工作持续改进,特决定举办本次演练。
二、演练内容及程序
高速公路隧道内发生车辆连环碰撞事故,引发车辆受损、人员受伤和危险化学品泄漏起火的应急处置。
1、事故发生隧道基本情况:鹤大高速太密隧道,全长1023米,2011年10月建成通车,该隧道距离通化市中心区域行车距离18公里,距离快大镇中心区行车距离11公里。隧道纵向每隔50米设置一处消防栓箱,共82个,放置了水带、水枪、水成膜泡沫管枪和水成膜泡沫液,并配备了2具4KG的ABC型干粉灭火器、2具水成膜泡沫灭火器。隧道内每隔150米设置了紧急报警电话,共14个,隧道出入口处各设置1部报警电话。一旦发生火灾,隧道内被困人员可以通过电话把火灾信息向监控室报警。太安隧道距入口400米还设置紧急停车带1处,距入口400米设有车行横洞1个,洞口设置有照明系统和灯光行驶标志,距入口750米设有人行横洞1个,洞口设置了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便于被困人员快速逃生。为满足安全要求,隧道内部均采用了12mm厚SD型耐高温隔热防火涂料,耐火极限达2—3小时。隧道内所有消防用电设备均达到一级负荷供电要求,并有独立电源供电。同时,通化分中心对隧道内实施24小时监控,隧道内一旦发生事故,按照通化分局网格化安全管理要求隧道站值守人员可以在第一时间调集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处置。
2、模拟灾情设定:2016年6月20日上午9时,鹤大高速太密隧道丹东方向K948+358(距隧道入口200米处):一辆运载50吨汽油的罐车左前胎爆胎后撞上隧道左侧壁,导致其后一辆货车和一辆旅游大客车接连相撞,汽油罐车尾部被货车撞击后泄漏并起火。货车司机重伤被卡在驾驶室;旅游大客撞上货车后,车门严重变形,无法打开,车上26人被困,大客车司机受重伤。隧道内顿时浓烟滚滚,火光冲天,现场滞留小轿车10多辆,太安隧道丹东方向严重堵塞瘫痪,情况万分危急。
3、演练基本程序:太安隧道站集结──事故发生——接警派警—-先期处置—-现场救援——现场处置—-事故处理—-演练结束——总结(领导点评、讲话、检阅队伍)。
三、演练时间和地点
1、演练时间:2016年6月23日上午9:00-10:00。
2、演练地点:鹤大高速二密至新开岭段太安隧道内约200米处(K948+358丹东方向)。
四、演练参与单位及人员
1、主办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通化市人民政府、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3、参演单位: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省高管局通化分局、省高速公路公安局通化分局、通化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局、市公安消防大队、通化县应急办、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省危化品救援基地、通化市危化品救援基地。
五、成立组织协调机构
(一)演练筹备组
组 长:孙传军 省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 华 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主任
尤智斌 省安监局危化处处长
魏明光 高速公路管理局通化分局局长
杨 军 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分局局长
王鑫峤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安监处处长
姜艳霞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指挥调度中心主任
许保国 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
成 员:卢旭辉、洪亮、崔磊、柴华、高速公路公安局通化分局1人,省应急救援专家2人。
负责演练前期准备阶段的策划、联络、保障、评估等相关工作。
(二)成立演练总指挥部:由总指挥长、副总指挥和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
演练总指挥:李晋修 吉林省政府副省长
职责:负责策划、组织指挥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救援,确定总体救援决策和行动方案,下达演练指令。
副总指挥:柴伟 省安全委会副主任、省安监局局长
成员:各参演成员单位领导
职责:负责收集演习情况,为总指挥提供决策依据,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组织指挥演练中的灭火救援工作,协助执行演练指挥部的战斗意图。了解整个演练的发展变化情况,迅速果断地调集增援力量,按照灭火战术原则,根据演练情况采取战斗措施,并及时向演练指挥部报告演练进展隋况。
总指挥部下设:现场指挥部、事故报警组、先期处置组、交通管制组、事故处置组、应急救援组、安全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
1、现场指挥部
现场总指挥:魏明光 省高管局通化分局局长
副总指挥:许保国 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
杨军 省高速公路公安局通化分局局长
成员:省高管局通化分局、省高速公路公安局通化分局、通化市、县应急办、安监局、消防大队、卫计局、环保局等单位的参演领导。
职责:负责指挥整个灭火救援演练行动,提供相关数据、技术支持,各项具体的作战命令,向总指挥部请示报告。
2、事故报警组:省高管局通化分局指挥调度分中心调度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事故接警、派警、上报局中心、启动应急预案,联络、协调县以上救援部门进行事故救援处置、信息发布。
3、先期处置组:省高管局通化分局隧道管理站管理人员及值守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事故现场的先期处置灭火,报告分中心事故情况,疏散人员、变更入口信号灯、对入口进行管制。
4、交通管制组:省高管局通化分局路政、由省高速公路公安局通化分局警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根据事故险情确定交通管制方式,第一时间实施交通管制,指挥交通、疏导车辆、疏散人员。交警、路政、养护到达现场后,立即在事故现场摆放交通标志标牌,引导交通、先期救助疏散人员。根据情况需要,进一步对交通进行引导管制,交警下达管制命令,路政、养护协助交警管制(实际已预先管制,管制实施负责人:交警负责人、闵祥涛、李闯)。指定1名负责人向现场总指挥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5、事故处置组:由省高速公路公安局通化分局警员和省高管局通化分局路政组成。主要职责:主要是进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包括查询车辆和驾驶员证照情况、现场勘查、绘制现场图、拍照、收集证据、路产损失核查评估、排障等。指定1名负责人向现场总指挥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6、应急救援组:由通化市、县公安消防大队组成。主要职责:主要在开展演练过程中按救援方案实施疏散救人、设备降温、消防灭火、现场堵漏、疏散物资等战斗行动。指定1名负责人向现场总指挥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7、安全保障组:由通化市、县应急办、安监局、环保局组成。主要职责:对事故现场进行周边环境风险评估,检测现场是否存在易燃易爆或有毒气体,为其它救援组提供安全救援环境保障,避免次生事故发生。负责排障方案的研究和制定、请示。指定1名负责人向现场总指挥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8、医疗救护组:由通化市、县卫计局牵头,县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及2辆救护车组成。主要职责:在接到求救信号后,救护车行驶到指定地点,待救援小组将两名“受伤”的人员救出现场后,负责医疗救助,运往医院。指定1名负责人向现场总指挥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9、环境监测组:由通化市、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及1辆环境监测车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现场环境状态的监测,及时将监测结果报告现场总指挥部。指定1名负责人向现场总指挥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六、应急演练简要程序
1、演练请示。全体参演人员准备完毕后,各小组负责人向现场总指挥魏明光报告准备情况,演练现场总指挥魏明光向演练总指挥李晋修副省长请示演练开始。
演练总指挥下达演练“开始”命令。
2、发现险情。2016年6月20日上午9时,通化分中心9号调度员通过太安隧道21号摄像机发现鹤大高速太安隧道丹东方向K948+358(距隧道入口200米处):一辆运载汽油的罐车左前胎爆胎后撞上隧道左侧壁,导致其后一辆货车和一辆旅游大客车接连相撞,现场浓烟滚滚,十分混乱,同时接到一条腿骨折的货车司机报警:三车连环相撞起火,与人员受伤,请赶快来救人。
3、报警。(1)、向局中心报警。分中心接警后向指挥中心报告事故险情,协调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先期紧急处理,协助救援。(2)、向局长报告。分中心向魏明光局长报告,魏局长指示启动《吉林省隧道火灾和化学品爆炸泄漏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同时向省高管局安监处报告,向通化市安监局通报。(3)、向通化市应急办、安监局报警。通化市应急办、安监局向省安全生产应急办报告,省安全生产应急办向柴伟局长报告,柴伟局长宣布启动《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派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同时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报告。
4、现场警戒。事故先期处置。通化分中心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指令隧道值守人员对现场进行先期处置灭火无果后,封闭隧道入口;指令路政交警赶赴现场尽可能了解情况,疏散人员,对现场周边进行警戒,疏导车辆,演练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不得进入“事故”核心区。
5、现场处置。
各应急单位相继到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各小组分工负责,由通化市消防中队负责灭火堵漏疏散救人。现场成立三个小组:
一是警戒侦察组,由消防队1名中队干部带领2名消防战士着防化服对隧道内的情况实施不间断侦查检测;
二是攻坚组。消防队利用百米梯次进攻操迅速占领消防室消火栓,依次推进到事故区域,利用水雾对施救人员和火点进行掩护和灭火,对汽油泄漏点进行稀释、堵漏;
三是抢险救人组。消防队穿戴防护服,携带破拆工具迅速对2名重伤被卡人员和被困的26人实施救援;消防人员引导26人跑步从人行横洞撤离现场,撤离时每人发放一条湿毛巾,消防员用担架抬出2名重伤人员跑步送到救护车附近临时救护点进行救治。
6、后期应急处置。随着现场明火的熄灭,危化品车辆堵漏完成,各应急救援单位坚守岗位,密切注意现场动态。现场环境监测对周边大气和下水水质进行检测确认污染物处于清退状态。各部门再确认污染物已经达到安全平稳状态。各单位负责人向现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指挥部指示路政、交警开始勘验现场,2台清障车到达现场,对货车和大客车进行清障拖带.各部门对现场确认安全情况向安监局孙传军副局长报告情况,孙传军副局长向省政府领导请示,解除应急状态。现场总指挥魏明光向李晋修副省长报告演练圆满完毕。
7、演练讲评。各参演单位负责人集合列队点评。
1)现场总指挥魏明光对演练情况进行简单点评。
2)应急专家组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点评。
3)省政府领导做重要指示。
七、演练保障工作
1、省高管局通化分局:路政出动人员若干名,执勤车辆4台,清障车2台;养护小解放1台;参演人员约40名。
2、省高速公路公安局通化分局: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出动执法警员若干名,执勤车辆若干台,负责现场交通秩序维护、疏散人群和事故现场勘查和处置。提供对讲机6台。
3、通化县交通运输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汽油罐车1台,大客车1台,参演小型车辆6-10台。
4、通化市、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大队出动消防车2台和消防官兵若干,准备并提供现场烟雾器具若干,对讲机6台。吉化救援基地消防车3台,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救护队2台。
5、通化市、县卫计局:出动120救护车2辆,救护人员若干。
6、通化市、县环保局:出动环境监测车1辆,监测人员若干。
7、通化市、县安监局:各出动执法车2辆,出动工作人员若干,指导、协调事故现场救援工作。
8、省安监局:卫星通信车1台。
八、参加观摩演练的人员及地点
1、拟邀请国家总局应急指挥中心、省政府领导、省政府应急办、公安厅、省交警总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领导;各市州政府主管应急的负责人、各市州安监局领导和应急管理人员。
2、在太安隧道现场搭建演练观摩台,现场观摩。
九、其他筹备事项
1、事故现场模拟设置工作。由省高管局通化分局养护科长闵祥涛负责,参演人员由通化分局各收费站抽调。负责事故现场情景布置(包括准备相应车辆),扮演事故司乘人员及随车人员。
2、观摩现场搭建、摄像、转播、录制由通化分局通信科科长关志勇负责;现场宣传报道现场音响设备工作,由通化市、县文体广电局负责,演练总结资料整理等工作由通化市安监局、省高管局通化分局负责。
3、后勤保障由省高管局通化分局办公室主任柴华负责,主要负责会务的通知和签到工作,调配抢险、抢修人员的接送车辆、后备物资,配送食品和饮料等。具体包括负责事故车辆安排、布置主席台、宣传横幅、化妆用品、饮用水等。
4、信息发布由省高管局通化分局指挥调度分中心主任关亮负责,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工作。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可变情报板、收费站公告提示、可变信息牌提示等,必要时负责各部门之间的指令、信息传递。
5、请各有关单位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演练负责人及成员名单、参加演练车辆车牌号码上报通化分局,以便统一编号参演,无统一编号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演练现场区域。
十、演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此次演练完全按照真实事故突发状态环境设置。各参演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本单位职责明确细化任务,拟定参演人员及应对方案,抓紧熟悉和掌握相关预案和专业知识。
(二)加强沟通,确保质量。演练前的训练准备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紧迫意识和大局意识,密切事前交流配合,积极参与筹备,确保临场应对心中有数,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和独当一面的作用。
(三)服从指挥,步调一致。按规定时间准时进入演练指定地点,演练中使用普通话,各单位参演人员按照本系统规范统一着装和佩戴标识。根据演练指挥部的指令和导调组设定的程序、步骤认真完成演练科目要求的各项任务。所有参演人员必须精神饱满,严肃认真,正确对待演练中出现的偏差和失误,虚心服从导调师的组织指挥。
(四)促进提高,不走过场。各参演单位要通过本次演练活动,认真对本地区、本部门各种危险因素和应急资源进行检索、梳理、论证,进一步明确危机状态来临时我们有哪些优势和短板,并根据评估报告、点评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督促下属相关部门和人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并持续跟踪督查整改情况。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
201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