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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15-05-08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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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吉林省省级公路规划(2014年-2030年)的批复
吉政函〔2014〕116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批<吉林省省级公路网规划(2014 年一2030
年)》的请示》(吉交规划[2014]2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
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厅编制的《吉林省省级公路网规划(2014
年一-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科学把握建设节奏。要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
成小康社会的实际需要,科学论证、尽力而为、量力面行、有序
推进《规划》实施,对国家公路网和省级公路网的“断头路”和
“瓶颈路”要加快改造建设,对全省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国防
建设等有重大影响的项目要优先安排。
三、合力推进建设管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
自的资金、资产、资源及政策优势,逐步加大对公路建设管理的
投入,同时,要研究引进民间资本的措施办法,推进公路建设,
提升省级公路网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统筹做好规划衔接。要加强县级以下公路网规划指导。
充分做好与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
水利、林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规划》实施中要与其他运输
方式、其他行业规划充分衔接,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组合效
率,有效降低运输成本,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生态环境,构
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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