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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对吉林省省级公路网规划(2014-2030)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规划项目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吉林省省级公路网规划(2014-2030)
规划概要:
省级公路网总规模5758公里,由1447公里的省级高速公路和4340公里的普通省道构成。
省级高速公路规划总里程约1447公里,由2条省会发射线、1条环线和8条联络线共11条路线组成。
普通省道规划总里程约4340公里,由2条省会放射性、12条北南纵线、5条东西横线和1条省会环线、19条联络线共39条路线组成。
规划期为2014年~2030年。
二、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李世伟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518号
邮编:130021
电话:0431-85097531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曹广华
电话:010-58278966
传真:010-58278968
电子信箱:190579480@qq.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仔细研究规划草案后,收集环保、林业、水利、国土、旅游、文物等相关基础资料,广泛的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并咨询各行业有关专家,在此基础上对本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编制,上报有关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调研和现场踏勘:对规划范围及周边地区自然状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社会经济状况等进行调查。
(2)规划分析:概述规划与环境相关的主要内容。
(3)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预测和评估规划实施对相关区域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等造成的环境影响。
(4)环境风险分析:对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进行预测和分析。
(5)规划合理性论证:对规划方案的资源承载力、环境合理性、与其他规划的协调性等进行分析,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
(6)环境保护对策:对规划提出环境管理建议,拟定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7)公众参与:通过部门访谈、媒体公示等多种形式收集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议和意见,并监督公众意见在规划编制中的落实情况。
(8)监测和跟踪评价计划:制定规划实施后环境影响的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采用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2、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 对该规划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2) 该规划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
(3)该规划是否与行业规划相协调;
(4)规划是否涉及到环境敏感问题;
(5) 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
七、本次征求意见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的有效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至4月8日的10个工作日。
网站主办单位: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方式:8509756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2200000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