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桂芬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重视专车对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冲击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网络预约车发展总体情况
据统计,我省网络预约车共有“滴滴出行”、“易道专车”和“神州专车”3个平台,司机注册量18.5万人、平均日在线司机数量近2.4万人、日完成订单量5万单,网络预约车主要集中长春、吉林两个城市。我厅对网络预约车发展密切关注,鉴于目前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指导性意见尚未出台,网络预约车监管还缺少具体的法律依据和行业标准。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约谈网络预约车平台企业。2015年至今,长春和吉林两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多次主动约谈了“滴滴出行”等网络预约车平台负责人,对平台监管、信息报送、车辆及人员准入提出要求。现各网络预约车平台与各级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相互沟通和反馈较为积极。
(二)深入调研,集思广益。我厅分别于2015年10月21日和2016年1月3日主持召开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对出租汽车改革的意见。归纳后主要集中在立法层级、网约出租车从业人员、车辆准入标准、车辆报废期限、价格管制、监管方式、违法成本等6个方面共40余条。并代省政府向交通运输部提出两个指导性意见的完善建议。
(三)开展出租汽车市场集中整治。一是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吉交联发[2015]40号),以整治出租汽车市场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出租汽车擅自揽客、拼客经营行为。二是开展了全省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和运输市场监管工作专项督查。加大对机场、火车站、客运站、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和时段的稽查力度,查扣“黑车”近800台、违法违规证件1861件,保障了合法经营者利益,有效净化了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四)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一是在全省开展出租汽车行业稳定隐患排查工作。先后两次下发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时掌控不稳定因素和苗头。二是解决出租汽车驾驶员合理诉求,耐心做好政策解释、教育引导、调解纠纷等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出租汽车行业活动,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行业素质。三是与公安、维稳、网信部门密切配合,建立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部门不稳定情况快速报告制度,全力将涉稳事件控制在源头,防止事态升级。
(五)开展出租车改革试点工作。以梅河口市出租汽车改革做为试点,稳步推进出租车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梅河口市1300辆出租汽车全部到期限重新许可,改革成效一是许可方式由有偿许可全部变成无偿许可,减轻了经营者的负担,增加了从业人员的收入;二是落实行业服务标准,达到标准化服务水平;三是搭建信息平台,建设“一套终端、三个中心”,利用二维码技术,实现乘客对服务的直接评价。
三、下步工作措施
网络预约车通过提供差异化、多样化的服务,实现快捷性、舒适性、优质性、安全性功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多层次的出行需求。我厅将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发展需要,促进出租汽车供给侧改革。并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正面引导。鼓励网络预约车新业态的创新和规范发展,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的多样化服务体系。要加大正面引导和宣传力度,让传统出租车经营者理解网络预约车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市场需求所在,逐步让其接受新事物,适应新业态。
(二)注重提前化解矛盾。一是主动到问题较多的地方进行调研,帮助化解矛盾,解决合理诉求。二是改变传统接访方式,积极深入到事发地主动接访,争取将矛盾化解到基层、控制在基层,全力预防群体性上访和罢工、罢运事件发生。
(三)早部署、强监管。一是要搞好行业定期稳定隐患排查,做到定期调度,早安排、早预防、早知道。二是要加大打击非法营运力度,保持对出租汽车市场非法、违规运营整治高压态势,保证市场良好运营秩序,维护合法经营者权益。
(四)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要加快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通过发展低碳、环保的新能源城市公交来解决群众出行需求。建立公交运营财政补贴制度,对城市公交规划、投资、用地、道路优先权等予以政策扶持,提高公交发展水平。
(五)深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我厅已着手开展全省出租汽车行业深层次的调查摸底工作。待交通运输部两个指导性意见出台后,进一步研究出租车行业定位、经营权管理、运价形成机制、出租车承包费(份子钱)等改革难点问题,推出我省的实施意见或配套文件。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