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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18-06-20 17: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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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第十三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第1083号建议答复

吉交议字[2018]16号

徐成代表:

  您在省人大第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省道106线提速的建议》(第1083号)收悉,感谢您对公路限速问题的关注,我们对您提出的提高省道106线限速值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并充分征求了公安交警部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限速值主要考虑道路功能、运行速度、道路环境以及历史事故等因素。省道106线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大部分路段限速值采用了设计速度,其中长春1公里至11公里路段交通事故多发,2017年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十大事故多发路段, 故对省道106线0至16公里路段参照城市道路管理,将限速值确定为60km/h;省道106线农安段辖区因交通事故多发,故将限速值确定为70km/h,并对部分途径村屯等人口密集区的限速值确定为40km/h。

  基于上述情况,建议维持原有的限速值。衷心希望能得到您的理解、谅解与支持。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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