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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19-05-16 15: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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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3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吉交议字〔2019〕15号

杨小天代表:

  收到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消除省道和天公路“黑龙江桥”安全隐患的建议》后,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厅在2016年度长白山管委会和平营子至天池公路山门至天池段养护工程设计中,已对K40+900-K41+350段路线(“黑龙江桥”段)提出了改线设计。由于改线段位于长白山自然保护区内,约需占用林地0.86公顷,迁移树木9412棵。占用林地需要国家批准,长白山公路管理处、长白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经过多次沟通和协调,均未能取得占用林地及迁移树木的相关审批手续,当年改线工程未能实施。但在养护工程设计中,在该段路线前后增设了必要的护栏、标志和标线。

  经与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沟通协调,省林草局回复待长白山有关部门和单位占地申请组建报送省林草局后,省林草局将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初审并上报国家林草局审批。与此同时,长白山自然保护管理中心已承诺,待审批手续齐备后实施线路采伐和改造。

  下一步,我厅将督促长白山管委会交通运输局,协调长白山自然保护管理中心抓紧办理林地审批手续,待林地批准后尽早安排改造工程项目计划。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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