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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2-05-25 16: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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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98号党派团体提案的答复

吉交议字〔2022〕8号

民盟吉林省委员会: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交通大数据平台助推交通脱碳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要指示精神,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了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和积极引导低碳出行。2022年2月,交通运输部召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强调“全面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 2021年11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我厅按照党中央、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对碳达峰、碳中和部署要求,统筹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快绿色交通建设,推动能源高效利用,有效减少碳排放,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发展向绿色低碳转型。2022年1月,我厅印发了《吉林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将“加快构建绿色、循环、低碳的交通运输体系”作为我省交通运输“十四五”重点谋划工作任务之一。

  一、关于依托交通大数据平台提升省域交通系统运行效率

  (一)信息系统及交通运输大数据平台建设

  在省域层面,我厅已建成公路交通量调查系统,实现了主要路网交通流量监测、预测和预警;完成了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和智慧公路试点工程、普通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与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建成了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平台,实现全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重点收费站、全省二级以上客运站、重点航道码头监控全覆盖;建成了卫星定位动态监管与服务系统,实现全省“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实时视频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建成了吉林省村村通客车监管系统,实现村村通客车运行精准监管和优化调度;初步建成了我省交通运输行业数据中心,汇聚了厅直单位、吉高集团及我省部分市(州)交通运输局数据,并通过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了与交通运输部、省直其他部分行业部门数据的交换共享,打破行业信息孤岛,扩充数据采集范围和内容,实现交通基础设施、运输装备、运输服务等关键数据采集和应用,初步掌握了公路网交通运行特征,强化了路网运行监测,加大了节假日和日常交通拥堵的疏导分析和智能化支持,初步实现了交通合理组织和运行。

  在市域层面,按照“省建市用”原则,我厅在各市(州)推广应用省厅已建的互联网+道路运政服务等23套信息系统,积极引导各市(州)开展城市交通运输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目前,各市(州)已建成20套信息系统,长春、吉林、四平、松原、白城、白山、延边、通化8个市(州)交通运输局已建成或正在建设市级交通运输运行协调和应急指挥中心,通过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分析技术,科学引导城市交通低碳发展。

  (二)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决策部署,优化调整我省运输结构,提高综合运输效率,促进物流降本增效,2018年12月我厅提请省政府印发了《吉林省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通过深入实施,推进了我厅与沈阳铁路局常态化协调机制,“十三五”末,全省铁路货运量较2017年增加1482万吨,增长28%;集装箱多式联运货运量增加173万标准箱,增长314%;公铁货运量比例由2015年的90:10调整为2020年的85:15,稳步推动了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铁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稳步提高;培育指导吉林省华航集团、长春峻德、吉林增益供应链等多家企业开展多式联运,降低物流成本、节能减排等交通低碳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1年,我厅启动科技治超与全国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目前项目已完成前期和一阶段招标工作。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深入推进项目建设,通过科技手段优化运输结构,减少重型车辆上路行驶,降低碳排放2021年,我厅启动吉林省“互联网+”交通运输监管与服务系统、“互联网+交通运输”指挥中心升级工程和公路水路交通大数据中心工程。目前,吉林省“互联网+”交通运输监管与服务系统已完成项目前期和招标工作,正开展项目建设;“互联网+交通运输”指挥中心升级工程和公路水路交通大数据中心工程已通过省政数局立项审批,正在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工作。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发挥交通运输大数据平台科技优势,进一步实现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整合和融合应用,提升路网通行能力、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调度能力科学引导交通运输低碳发展。

  二、关于依托交通大数据平台科学引导城乡交通绿色出行

  (一)积极引导低碳绿色出行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2021年6月,我厅提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道路客运服务体系的整体解决方案。2021年7月,召开了吉林省实施全域公交改革暨农村物流发展现场会,会议要求各地加快“全域公交”建设,配套印发了《吉林省开展客运场站客货一体化转型升级改造2021-2022年度专项补助资金实施方案》,2022年拟实现80%以上的县市启动“全域公交”建设,开通定制客运服务线路30条。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将退坡资金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信息化建设,解决线路空驶问题,降低道路客运领域碳排放。三是积极开展绿色出行创建。2020年7月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长春市被遴选为国家公交都市城市并正在积极开展创建绿色出行城市。

  (二)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低碳设施装备应用

  一是积极推广橡胶粉SBS复合改性沥青等资源循环利用技术,高速、普通干线公路废旧路面回收率达到100%,循环利用率分别达到95%、88.8%,集安至通化高速公路在全国率先实现“零借方、零弃方”。二是加大新能源设施设备推广力度。21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增设充电桩淘汰黄标车32298辆、老旧船舶35艘,新增蓄电池电力驱动船舶23艘。2021年全省新增公交车956台,新能源比例达到100%。积极推动“旗E春城 旗动吉林”项目,新增和更新出租车优先使用一汽红旗换电模式新能源车型。

  (三)新一代信息技术助力绿色出行

  一是“十三五”期间,我厅建成了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可提供网络售票、手机APP售票、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售票等多元化售票方式,减少在途时间和购取票排队时间,降低公众购票隐形成本减少票纸生产环节的碳排放,并实现了与国内其他省份的互联互通。系统可实时掌握客运流量流向、班线实载率、网售率、车辆利用率、线路繁忙程度等情况,根据大数据分析挖掘道路客运运能和运力,动态调整客运班次、优化客运线路,降低部分线路空驶,有效降低碳排放二是初步建立了智能化出行服务体系。坚持“MaaS(出行即服务)”理念,依托我厅统建的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APP、微信小程序、路侧可变情报板、12328服务热线等信息服务渠道,为适当的人群、在适当的地方、适当时间,以适当的方式、提供适当信息服务,初步实现出行信息服务的多样化、一体化。三是我厅积极探索共享创新应用,将交通运输行业可公开的信息合理合规安全地对外开放,释放行业数据红利,引导和激励互联网企业建设健全出行服务平台,引导城市出行更绿色。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十四五”期间,制定出台促进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指导和帮助各地因地制宜的实施公交化改造。二是发展旅客联程运输电子客票,实现二级以上客运站电子客票100%全覆盖,大力推动一站购票、一票(证)通行,“零距离”换乘发展公铁、空铁、公空等旅客联程运输服务,推动旅客联程中转、票务服务、行李托运一体化。三是依托我厅正在建设的吉林省“互联网+”交通运输监管与服务系统,开展定制客运和小微客车租赁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增强省内城市间、城镇间公路客运的吸引力,降低城乡小汽车出行方式的碳排放。

  三、关于依托交通大数据平台提升智慧化交通管理水平

  (一)初步建成数字交通管理与服务应用体系

  “十三五”期间,我厅深化推进行业数字化建设与应用,推动行业信息互联互通,显著提升了行业信息服务质量和决策支撑能力。一是行业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明显增强。按照集约化建设理念,建成了“一网”(交通运输基础通信网络)、“一图”(交通运输地理信息平台)、 “一中心”(交通运输厅数据中心),夯实了信息化建设的基础环境。二是行业协同电子政务服务逐步深化建成网上行政许可审批系统,实现交通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网上”办理;建成统计分析监测与投资计划管理联网作业体系,实现部、省、市(州)、县(区)四级业务协同;建成“互联网+道路运政服务系统”,实现全省道路运输行政审批、运政执法和日常业务全流程闭环式管理三是行业综合监管和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在信用监管、运行监测、出行服务、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有效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管理的深入融合,行业监管决策能力更加精准高效。四是行业标准化体系逐步健全。编制发布了《玄武岩纤维沥青混合料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吉林省交通运输信息分类与编码规则》等地方标准及省行业标准59部,规范了信息化建设,推进行业数据资源交换与共享,充分发挥了标准载体作用。

  (二)积极培育网络货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我厅运用互联网思维引导传统交通运输行业数字化转型,开展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一是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实现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并实现全国并网运行,初步实现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一单到底”监管;二是按照《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我厅加强与全国网络货运平台的数据对接,以省级网络货运监管系统为监测依托,对网络货运平台企业道路运输行为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网络货运行业规范发展,引领全省现代物流业降本提质增效。截至目前累计整合货运车辆3532辆,运单数量30307单、货运总量93万吨、运费总额9104万元。

  (三)积极推进城市交通便民服务

  一是积极推进移动支付便民应用。完成全面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建设,实现高速公路ETC车道全覆盖。全省49个县级以上城市实现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并现与全国303个城市互联互通,累计发放互联互通卡300余万张;长春、吉林、松原等28个县级以上城市实现了应用二维码扫码乘坐轨道交通、公交车出行。二是加快推动城市公交通智能管理系统建设。长春、吉林交通运输局已建成出租汽车动态监管平台和应急指挥调度中心,并投入使用。疫情期间,长春、吉林两地通过车辆监管平台和应急指挥调度中心加强运输保畅车辆精准调度,利用智能化手段更好发挥了监管与服务作用。长春市轨道交通运行监测指挥中心已建成并投入运行,依托大数据手段动态分析客流与运能运力,为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线网布局提供支持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大力发展网络货运新业态。进一步完善支持我省网络货运产业发展政策,培育一批优质网络货运企业,扶持发展网络货运龙头企业。加强省级网络货运监测数据应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网络货运企业经营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二是积极推进物流多式联运发展。充分发挥铁路、公路、水运等运输组织优势,鼓励应用电子运单、智能合同等新模式,推动多式联运全程“一次委托”、运单“一单到底”、结算“一次收取”。三是深化客运交通驿站智慧化建设,大力推进电子站牌、手机APP、“一码通行”、“一票联程”等便民服务,逐步提升公交、轨道交通、共享单车等出行方式的便利程度,引导居民采用“步行+公交”、“自行车+公交”等绿色出行方式。信息化赋能交通脱碳。加强智慧公路、智慧枢纽、智慧航道、智慧水运、智慧服务区建设,推动大数据、AI和智能装备等新技术的创新应用,全面推进公路水路交通大数据中心工程等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建设,深化“互联网+”行业监管,逐步提升大数据运用能力,打造交通运输“数据大脑”,推动行业协同监管应用,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决策水平,实现交通出行的组织优化,推进交通系统智慧化、低碳化转型。

  感谢贵单位对交通运输事业的指导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王晓兵    13943070739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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