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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16-09-22 10: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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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新闻宣传方案

  2016年8月18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召开了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三个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加强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特制定新闻宣传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权威发布、准确解读、正面引导、规范报道,围绕超限认定标准调整、联合执法机制、货车非法改装整治等问题,广泛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和渠道,加强正面宣传,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各方共识,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超限超载的危害性。通过展示超限超载造成的公路基础设施损坏、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等案例,深入分析原因及产生的危害,争取得到社会公众对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理解。
  (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调整的内容及意义。使货车司机了解所驾车型的限载标准,理解调整超限认定标准对提高车辆自身安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意义,引导合法装载。
  (三)治理工作的主要措施。包括专项行动内容和实施方案、公安交通联合处罚机制、违法超限超载记分处罚措施、联合惩戒机制等内容。
  三、宣传形式
  (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路政办事大厅、超限检测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场所,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画、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集中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情报板和路政巡查车电子显示屏等开展滚动宣传;选择公路收费站、货运场站、物流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倡议书、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广泛深入地普及超限运输危害、标准、治理方式、处罚措施等内容,引导运输从业人员合法装载。在交通运输部下发的《卡车司机之友--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服务手册》中"信息助手"部分添加我省投诉电话和相关服务信息,向社会发放,投诉电话分别是:
  省交通运输厅治超办:0431-85097606
  高速公路(省公路路政管理局):0431-88989031
  普通公路(省公路管理局):0431-85624234
  源头治理(省运输管理局):0431-85097706
  (二)充分利用《吉林日报》、《城市晚报》、《新文化报》及吉林电视台、长春电视台,吉林广播电台、长春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通过专题报道、专家访谈等方式,全面总结本地区治理超限超载的典型经验和具体做法,加大对超限超载治理的政策文件的宣传,使社会公众了解治理超限超载重要意义。
  (三)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的优势作用,利用各级交通行业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开辟宣传专栏,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报道本地治超工作进展,播放宣传片、宣传口号,及时编发工作进展,借助新媒体手段,进一步扩大宣传的影响力。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省的超限超载治理宣传报道工作能够切实抓紧抓好,省厅成立治超工作宣传报道领导小组。成员构成如下:
  组 长:朱韶星 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
  副组长:赵福臣 省交通运输厅治超办主任
      李 丹 省交通宣传中心主任
  成 员:马永辉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王 东 省公路管理局六级非领导职员
      张洪图 省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徐沄巍 省公路路政管理局副局长
  五、具体安排
  (一)加强领导,抓好工作分工。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治超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主动联系主流媒体,制定宣传方案,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真诚沟通,提高公信度。在处置舆情事件时,要端正工作态度,多渠道、全方位了解事件真相,不推卸责任,勇于承担;要第一时间告知社会公众事情真相,进行真诚、公开、及时的沟通,赢得公众的理解和信任。
  (三)加强宣传,提升交通良好形象。有目的、有计划、分阶段确定宣传主题,采写新闻稿件,大力宣传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用正面声音唱响治超工作的主旋律。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交通,客观看待并积极支持治理超限超载工作。
  (四)及时建档,搞好总结提高。及时收集此次治理超限超载新闻宣传工作中的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有关宣传资料,建立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档案,认真做好宣传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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