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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交运〔2019〕19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吉交联发〔2019〕8号)和《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集中整治“黑车”乱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吉交运〔2019〕150号)要求,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对各地集中整治“黑车”乱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4月22日至28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组成5个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全省10个地区、21个县(市、区)、24个客运站、运输企业进行了督查。总体上看,各地都能高度重视,主动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文件要求,扎实推进集中整治“黑车”乱象专项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各地普遍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现场稽查、定点稽查、暗访巡逻、企业督导等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做到了定点与流动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区域检查与全方位布控相结合。其中,白城市运管处针对客运站和火车站站前客运市场乱象,协调市公安局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成立了以市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由公安交警、特警、城管和市、区两级运管机构参加的联席会议,研判问题,安排部署工作。抽调公安交警、特警、城管和市、区两级运管机构执法人员30人组成执法队伍,早4点至晚12点对客运站和火车站驻点监管,开展站前专项整治工作。行政拘留喊站出租汽车驾驶员和“黑车”车主10人,训诫喊客的客运班线承包者3人,成功查扣以残疾人李金树为首的残疾人保障车载客车辆5台,彻底清除了市区残疾人利用保障车载客的现象。
(二)开展联勤联动。针对运管人员调查取证难、执法力度有限等问题,各地积极协调当地公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共同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四平市运输管理局在原有的联勤联动基础上,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游监管,较好地维护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德惠市运管所在市委、市政府及市政法委的全力支持下,加强与特警、治安等部门的联勤联动,加大对客运站、火车站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将两次以上在同一地点有揽客、喊客行为的相对人锁定为非法营运嫌疑人,由运管人员隐秘拍摄取证,特警人员当场取证,通过调取嫌疑人微信收款记录、车内收费二维码图片、微信组客信息群等信息收集违法事实,经公安部门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后,再交由运管部门依法处理。
(三)深入摸排线索。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高度重视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工作,充分利用电台、互联网等媒体渠道进行线索收集,广泛发动群众进行举报。全省共排查有价值的黑恶线索39条,打掉黑恶团伙8个。吉林市出租办建立了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台账,下到企业基层,深入经营场所,通过面对面、一对一等方式,对出租车行业展开拉网式滚动摸排,向公安机关移交黑恶线索16条,并配合政法机关查处了“宫得利涉恶团伙”74人。
(四)坚持疏堵并举。各地坚持问题导向,采取疏堵结合、多措并举的方式,加快推进行业转型升级,满足旅客“走得好”的出行新需求。长春市指导长客集团和双阳客运公司对长双客运班线进行公交化改造,投入40台电动公交车,平均车隔7分钟,全程票价8元,远远低于黑车价格,满足了沿线群众出行需求,从根本上铲除了“黑车”滋生的土壤。同时,原客运班线成功转型升级,每天营收近5万元。通化市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在当地公安的配合下,打掉了一个长期把持通化至果松线路的黑恶团伙,并推动该线路的公交化改造,满足了群众出行需求。敦化市建设了站前出租车专用通道,站前秩序得到了明显改善。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在客运站、火车站、景区等重点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印发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宣传扫黑除恶“打击黑车”等内容,利用互联网、电台与报纸等媒体积极造势,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开展整治黑车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关注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局联合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交警支队在长春至农安、长春至双阳、长春至通化三条重点线路开展突击行动,邀请省电台、吉林日报、交通文艺台、吉林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全程跟踪报道,在兰家检查站查扣3台“黑车”,并现场采访执法人员和黑车车主,在全市进行广泛宣传,掀起一轮打击“黑车”乱象的新高潮,形成了有力震慑。
(六)深挖彻查“保护伞”。在扫黑除恶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各地坚持扫黑除恶与“深挖打伞”同向发力,深挖行业内部的腐败因素,既打击了违法违规的从业者,又肃清了越线越位的管理者。白山市临江市运管所李某、口岸客运总站刘某二人纠集无业人员宋某以威胁、恐吓等手段收取长白县八道沟镇至临江市的营运出租车司机“线费”,允许违规运营出租车在临江市口岸客运总站附近揽客,并对违规运营行为提供保护,在当地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目前,相关人员均已受到责任追究。
二、存在问题
(一)有的地区思想认识不到位,推进力度不够。个别地方存在认识不到位的情形,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行业乱象缺乏强有力的整治力度。梅河口市站前残疾人保障车非法营运现象治理不坚决,存在畏难思想,整治效果不明显。
(二)“黑车”乱象治理治本之策推进缓慢。各地从市场需求、行业转型等方面探索根治“黑车”的办法不够。个别地区观念保守,落实《吉林省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实施意见》进展缓慢,在定制客运、出租车结构调整和公交化改造等工作上推进缓慢。
(三)打击“黑平台”缺乏有效手段。一些黑车已经趋于隐蔽化经营,通过黑平台、微信群、电招等方式招揽旅客,给运管机构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和挑战,各地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缺少与公安、网信、通讯等部门的合作,没有形成联合共治的局面。
(四)市州对所辖县市指导力度不够。目前,白山、通化、白城、延边等地对所辖县市督导工作比较到位,其余地区对所辖县市工作指导力度不够。
(五)各地的网约车合规化进程缓慢。各地对推进网约车许可方面存在“等、靠”心态,许可发证工作进展缓慢。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督导。各地要深刻领会整治行业乱象的政治性和重要性,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汇报,发挥地方主体责任,落实省委整治行业乱象的各项部署。带头深入基层和执法一线,开展调研督导、线索摸排、深挖根治等工作,将各项工作任务积极落到实处。要充分调动群众主动参与、踊跃参与并敢于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依靠群众举报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进一步强化运输市场整治。在5月底前,掀起新一轮整治“黑车”新高潮。
(二)进一步强化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联勤联动。各地要建立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加强与公安、城管、网监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切实增强联勤联动的执法力度,在5月底前再掀整治行业乱象的新高潮。
(三)加快落实“黑车”治理的长效机制。各地要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势,联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大道路运输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黑车”,形成震慑。同时,要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定制客运,从“点到点”转变到“门到门”服务,增强竞争力。对具备公交化改造的线路,应加快推动改造进程。
(四)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各地要认真开展深层次线索摸排,做到“刀刃”向内,深挖严查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线索。严格落实好办事公开制度,自觉接受政府机关、纪检监管部门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五)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各地要积极推动网约车许可工作,确保网约车市场正规化、有序化地运行,并紧密联系公安网监、工信等部门,加大对违法“黑平台”的打击力度,彻底消灭“黑平台”。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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