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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6年第55号)、《吉林省运输管理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运营服务商备案工作管理制度》(吉运信〔2015〕60号)相关规定,石家庄华兰科技有限公司(名单见附件)在我局备案,可从事我省重点营运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的卫星定位系统社会化服务。现予公告。
附件:第14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企业名单
| 第14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企业名单.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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