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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交通部《关于做好2019年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20〕129号)要求,我厅依据《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水发〔2014〕113号)、《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交安监发〔2018〕78号)等规定,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吉林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信用评价工作。现将全省综合评价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10日,接受社会督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举报或申诉(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802室,邮编:130000,联系电话:0431-85097588)。举报及申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3月31日
2019年度水运工程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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