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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0-09-10 14: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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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吉交运〔2020〕226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交通运输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强“公交优先、绿色出行”主题宣传,进一步提高我省绿色出行水平,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管局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交办运函〔2020〕1403号)要求,定于今年9月组织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公交优先、绿色出行”的活动主题,强化部门联动,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推动活动有序开展。要积极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协调公安、工会、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组织成立“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强化舆论宣传。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公交车厢、车站宣传栏等阵地的宣传作用,对于“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进行立体化、多角度、全方位宣传,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公交优先、绿色出行的浓厚氛围。

  三、及时总结经验。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整理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加强活动成果的应用,进一步完善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管理及服务水平。请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将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含宣传照片、媒体报道、宣传素材等)于10月10日前报省厅。联系人:王继宗;联系电话:0431-85097716、85097870(传真)。

  附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管局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2020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9月10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管局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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