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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0-09-02 15: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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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高速公路“十三五”国评养护管理治理能力预检及行业监管综合评价的通知

吉交高管〔2020〕222号

厅直各有关单位、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行业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行业监管考核,及时掌握全省高速公路公众出行服务、路网运行监测、路况水平及迎“国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定于2020年9月组织开展全省高速公路“十三五”国评养护管理治理能力预检及行业监管综合评价。为尽快开展并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外业路况抽检

  与交通运输部“国评”抽检吉林省路况里程相同,全省高速公路路况抽检350公里。

  (二)养护管理治理能力评价

  按照“十三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治理能力评价表(培训稿高速公路部分)内容开展预检。

  (三)行业监管评价

  全省14个养护公司各抽查20公里,在每个管养单位抽查的20公里范围内,就近对管养场所、桥、隧开展指挥调度、养护、路政、收费、服务区、安监、通信等业务检查评价(检查方案详见附件)。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

  按照“国评”要求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

  二、检查组织方式

  由厅公路管理处牵头,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高管局)负责组织实施。其中:“国评”养护管理治理能力预检, 由省高管局相关部门各抽调1人组成检查组,对照迎“国评”初步实施方案职责分工和“国评”评分细则,对准备的资料进行打分。路况抽检、行业监管评价及公众满意度调查中的路况检测数据处理分析、桥隧技术状况复核、公众满意度调查等部分内容,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

  三、时限要求

  (一)9月初开始路况检测,9月15日前完成数据处理;

  (二)9月5日开始“国评”自检,9月20日前完成整改;

  (三)9月5日-15日开展行业监管规范化检查、公众满意度调查;

  (四)9月20日前提交正式检测报告,9月30日前通报结果。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早做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联系人: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处  王希碧  联系电话:85097959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柏丽敏  联系电话:85379740

  李子军   周  宝  联系电话:85379643

  附件:2020年全省高速公路“十三五”国评养护管理治理能力预检及行业监管综合评价方案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9月2日

2020年全省高速公路“十三五”国评养护管理治理能力预检及行业监管综合评价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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