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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0-12-28 14: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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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期间有关工作部署,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压实安全责任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两节”及春运期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强组织领导,及早研究部署,强化措施落实。要针对“两节”、春运期间安全生产特点规律,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抓好责任落实。要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领域,持续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签批并专门部署的重大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入查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统筹谋划2021年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思路特别是“两节”、春运期间安全生产重点任务,要针对节日期间人流、物流、车流剧增以及冬季气候规律特点,突出道路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公路运营、工程建设施工、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坚决打赢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第一仗。

  一要突出道路客运安全监管。要以长途客运、农村客运等为重点,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安全源头防范,做好车辆和人员资格审查,坚决杜绝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和业务技能不胜任的驾驶员从事春运;要会同公安、应急等部门加大对超员、超速、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旅客运输、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等非法违法现象的打击力度;要强化客运站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 “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实名制购票乘车等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上车行包必检,出站客车逢车必检,坚决杜绝站内超员发车和站外揽客、揽货问题出现;要督促客运企业严格执行长途客车驾驶员强制休息制度,坚决杜绝疲劳驾驶;要严格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旅客的监督,并快速公正处理举报信息。

  二要突出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要加大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的行为,确保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运输的企业、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有效;确保运输工具安全技术状况以及有关安全警示标识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确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要求进行载运,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搬运作业的安全管理。

  三是突出全省公路保通保畅。要加大公路桥梁隧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特别是公路背阴坡、长大坡等易积雪结冰、除雪除冰难度大的路段,以及重点村屯、重点路线、重点路段的隐患治理,要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整治,消除冰灾雪灾隐患。要以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治理为重点,全面组织排查治理;要及时发布高速公路调流信息,全力保障“两节”、春运期间全省公路通畅。

  四要突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要持续推进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红线行动,严格落实“平安工地”各项要求,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坚决杜绝无视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而赶工期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冬季用火、用电及易燃易爆品的使用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施工现场安全。

  五要突出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管。要督促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做好“两节”及春运期间运输安全保障,密切关注客流变化,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协调、调度,随时采取限流、分流措施,严防发生拥挤踩踏和火灾等事故,要加强运行期间车辆、线路的检修养护和调度管理,落实各种应急保障措施,严防发生行车事故。

  六要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元旦、春节期间,客流量增大、安全风险增大,各地、各单位要高度关注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物流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积极开展消防演练,严防易燃易爆物品的流入,要保障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坚决杜绝因人员拥挤造成的踩踏事件发生。

  三、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要加强与公安、应急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要加大对营运车辆超员、超限、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配合交警部门从严治理高速公路违规停车、营运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非法营运违法载客的行为,坚决禁止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营运、非法违法危险品运输行为发生,加大对非法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切实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的要求,并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强化应急保障,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工作,做好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信息发布和应急准备;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细化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并组织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升全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技能;要预有准备地部署抢险救灾应急队伍,确保遇有紧急情况能够迅速出动;要调剂好各类应急保障物资,预有准备地储备存放,确保应急所需;要严肃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迅速报告,确保及时准确传递。

  请各地、各单位将“两节”、春运期间安全生产风险研判报告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二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分析报告于2021年1月15日前报厅安委会办公室。

  “两节”及春运期间安全生产风险研判报告,联系人:谭光辉,联系电话:0431-85097594。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二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分析报告,联系人:闫林,联系电话:0431-85097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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