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称申报相关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2025年度职称工作安排,省交通运输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材料进行了网上审核,拟对网上审核通过人员评审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职称级别及人员范围
(一)受理申报级别:初级、中级、副高级;
(二)受理人员范围:由省交通运输厅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2025年4月26日8:30-17:00。
三、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2650号人才大厦吉林省人才开发交流中心1层,附近停车位紧张,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前往。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材料
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参评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通过学信网查询的学历验证报告,验证报告二维码需在有效期内。2001年以前取得学历学位或在各级党校毕业无法提供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3)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保证明请提供:社保局官网出具的带清晰、可验证二维码的个人吉林省近一年社保参保证明(网上审核关于社保的其他证明材料需要一并携带)。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及营业执照的单位名称均需一致。
(4)有技术员资格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参评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通过学信网查询的学历验证报告,验证报告二维码需在有效期内。2001年以前取得学历学位或在各级党校毕业无法提供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3)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国家人社部职称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查核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现场审核人员名单》(附件1)中标注“※”的,提供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国家人社部职称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可登录http://www.12333.gov.cn“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人才人事”-“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打印)或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部门出具的查核证明。《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现场审核人员名单》(附件1)中其余人员,2010年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平台查询截图;2010年之前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4)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览表内填写的均需提供),另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现场审核人员名单》(附件1)中标注“※”的,还需要提供国家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
(5)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保证明请提供:社保局官网出具的带清晰、可验证二维码的个人吉林省近一年社保参保证明(网上审核关于社保的其他证明材料需要一并携带)。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及营业执照的单位名称均需一致。
(6)破格申报人员。提供带两名专家签字、按手印的推荐材料原件、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并加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章。
(二)业绩材料
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的各项论文著作、科研项目、专利、工作业绩、荣誉奖项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三)其他材料
1.《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1份,由申报系统导出,A3纸单面打印,申报人右上角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材料清单2份(附件2),申报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一份材料清单需要贴在个人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另外一份材料清单需与一览表逐人逐份装订。
3.各单位经办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注明经办人及所办理职称申报人员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五、注意事项
(一)有关单位要认真审核报送材料,确保真实准确。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弄虚造假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个人和单位责任。
(二)请严格按照要求和时限报送材料,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三)所有材料由单位经办人报送,不接收个人送审。
(四)所有原件现场审核通过后,当场返还,请务必仔细查核。
(五)后续缴费、公示、答辩等通知的发布方式,均在我厅官网(网址:http://jtyst.jl.gov.cn/)发布并短信通知,不建群,不打电话。请职称申报单位及时通知申报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我厅官网,不要屏蔽短信通知。
联系电话:0431-85097527。
附件:1.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现场审核人员名单
2.申报材料清单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4月22日
初审:郑志国
复审:徐中武
终审:宋家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