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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3-02-21 09: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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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火灾防控专项督查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吉高集团:                         

  为全面加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火灾防控工作,持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按照省厅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和《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督促指导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全力整治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省厅决定对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检查时间及方式

  督查检查时间从2月20日开始至3月16日结束,主要采取现场检查和查阅内业资料的方式进行。

  二、督查检查内容

  一是对各地、各部门和企业火灾防控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行业管理部门火灾防控工作部署情况,督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建立火灾隐患清单;督查企业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包括企业是否制定消防预案,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是否依法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机制,是否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安全检查方案,是否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形势会商研判,是否建立火灾隐患清单。

  二是对办公场所特别是高层(地下)建筑进行督查突出值班室、机房、监控室、机要室、档案室、资料室、食堂、地下车库、财务室、出租房屋、所属宿舍区等重要场所和要害部位,重点检查落实防火检查制度、消防设施配备、维护保养情况消防通道、灭火救援设施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燃气管道、消防供电设施、防雷装置、重要负荷自备应急电源设置及运行情况。

  三是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工地临时用房施工现场的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施工材料堆场及临时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护情况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临时用房使用年限较长、存在构件老化或损坏问题且无法保障安全的临时用房拆除停用情况;临时用房违规使用“小太阳”、电暖气、“热得快”、电褥子、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及私拉乱接电线等违规情况。

  四是对客运站、运输企业等消防安全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客运站车辆安全列检特别是车辆燃油、电路、气路系统和灭火器材、车窗安全锤等设施设备情况,驾驶员定期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情况;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装修装饰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情况;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部位和设施的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

  五是对隧道服务区等场所消防安全进行督查,重点检查服务区、隧道、场站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与完好情况,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装修装饰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情况;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部位和设施的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情况。

  六是对水上交通消防安全进行专项重点检查渡口、船舶消防安全相关规定落实情况;渡口、船舶消防设备、器材配备维护情况;消防通道占用、阻塞情况;禁火区域内违规用火情况。

  七是轨道交通消防安全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检查长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要求,监督指导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工作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本次督查检查工作作为工作推进的有利契机,要认真分析本单位火灾防控安全形势,按照省厅火灾防控专项督查检查的要求,做好本地的火灾防控督查检查工作。

  (二)实地督查检查工作要严肃认真,全面扎实,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指导性意见。

  (三)省厅督查检查组在督查检查结束后将对督查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对重点问题跟踪督导。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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