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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4-03-01 15:3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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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吉交安监〔2024〕49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新区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现将《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2月20日
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关于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吉消委办〔2024〕10号)要求,进一步抓好行业消防安全工作,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省全行业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把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刻汲取江西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河南南阳“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严峻复杂的火灾形势,聚焦行业重点领域,紧盯季节性特点规律,突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关键环节,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等“六个集中行动”,严厉查处突出风险隐患,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狠抓工作末端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重点
  (一)开展重点场所专项治理。一是开展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及服务区、客货场站、轨道交通站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装修装饰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应急处置程序熟悉情况等。二是开展冬季“两区三厂”和开复工项目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临时用电设备设施是否满足标准要求,留守人员生产生活用火用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仓库、料场管理是否符合消防标准等。三是开展办公场所特别是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突出值班室、监控室、机要室、档案室、图书资料室、财务室、消控中心、文印室、食堂、地下车库、出租房屋、所属宿舍区等重要场所和要害部位,重点检查落实防火检查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消防通道、建筑周边灭火救援设施、场地设置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流程熟悉情况情况;消防供电设施、防雷装置、重要负荷自备应急电源设置及运行情况等。四是水上交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检查码头、船舶消防安全相关规定落实情况;码头、船舶消防设备、器材配备维护情况;消防通道占用、阻塞情况等。
  (二)开展重点企业及车辆专项治理。突出危险品道路运输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有关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危险货物作业、运输资质管理及专项安全评价落实情况;“两客一危”、城市公交等车辆消防制度是否落实以及消防安全设施及器材配置情况等。
  (三)开展“逃生通道”专项治理。结合冬季火灾防控和消防安全疏散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开展“逃生通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标识情况以及“逃生通道”畅通情况,依法整治各类消防安全疏散问题,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各类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有效,提升预防和抵御火灾事故能力。针对行业范围内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针对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排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设置是否符合标准、是否保持畅通等。
  (四)强化“六类”突出风险治理。重点突出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使用电气设备;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室内装修装饰和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六类”风险(具体见附件)。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发动,督促企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日常巡查与定期检查。要聚焦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结合消防救援部门提供的重点场所消防检查要点,组织行业部门和综合执法队伍等深入辖区企业开展检查排查,依法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地区、各单位要紧盯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制定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逐一对账销号。要强化整治效果,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安全;对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等违规违法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属地政府依法严厉查处。尤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疏散通道占堵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要坚决打击整治。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各地、各单位要利用城市公交广播电视、出租车顶灯、可变情报板、微信公众号、小视频等宣传方式,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推动风险隐患整改。要广泛开展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消防宣传,力求广大干部职工做到“四懂四会”,有效提升应对处置能力。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行业实际,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消防应急预案。要突出预警响应、信息报告处理、指挥协调、处置措施落实等关键环节,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演练。要重点提升人员疏散逃生和初起火灾处置能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本辖区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采取针对性措施。要督促相关企业和个人加强隐患整改,发出警示提醒函,加强震慑警示作用。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省厅将结合春运和两会等重点时段督导检查工作,对各地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通报工作问题不足,传导工作压力,提出建议措施。各地要强化督导检查,加大督查和执法力度,推进工作落实。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2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辖区行业领域实际,精心筹划部署,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抓好动员部署。
  (二)除患攻坚阶段(3月中旬前)。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和大督导六个集中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力争实现火灾隐患动态清零。
  (三)验收评估阶段(3月底前)。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全面总结梳理开展情况,并通报问题隐患,有效推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科学制定方案计划,确保排查治理到位、措施有效。要逐级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人抓、细节有人管、落实有监督。
  (二)强化工作统筹。要将此项行动与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春运期间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等工作有效结合,深入分析研判防火安全形势,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管职能作用。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结合近期安全防范工作部署,进一步全面、系统地组织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整治效果。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深刻剖析反思问题存在的根源,特别是反复出现的问题,要找准原因症结,找到有效方法,防止“屡查屡犯”。
  请各地、各单位于3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至厅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改生;电话:0431-85097631;传真:0431-85636927;邮箱:jljtta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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