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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简称《考核办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24〕13号)相关要求,确保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安管人员)考核过渡期内的工作有序实施,满足企业安全生产需求。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核证书延续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核发的《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在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到期的,安管人员符合《考核办法》第六条第三项之规定、且不存在第九条规定情形的,《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延续至2024年9月30日。在此期间,原有《考核合格证书》有效。
二、考核证书调转
1.2024年9月30日前安管人员需要调出的,请相关企业或安管人员将《受聘单位调转申请表》、原《考核合格证书》、原单位解聘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发至业务邮箱:50441191@qq.com,材料模板可到QQ群文件下载(QQ群号:186763096)。
2.2024年9月30日前安管人员需要调入的,请相关企业或安管人员将《受聘单位调转申请表》、原《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新单位聘用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扫描件发至业务邮箱:50441191@qq.com,材料模板可到QQ群文件下载(QQ群号:186763096)。
三、其他事宜
1.省安管人员考核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后,原有《考核合格证书》需按照新规定,在系统内重新办理延续、调转等事项,换发新版《考核合格证书》。
2.省安管人员考核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后,省厅将继续组织安管人员考试、考核、变更、继续教育等工作。
3.联系电话:0431-85097756 联系人:高祎 卢丽娜
附件:受聘单位变更申请表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13日
受聘单位变更申请表.W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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