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牡丹江至延吉高速公路老爷岭(黑吉界)至汪清段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牡丹江至延吉高速公路老爷岭(黑吉界)至汪清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7〕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吉林省财政投资补助和省财政通过地方债券转贷资金,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汪清县高速公路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及勘察监理、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牡丹江至延吉高速公路老爷岭(黑吉界)至汪清段建设项目位于吉林省延边州境内,路线起于汪清县金矿村西北侧朝阳沟与西板房沟附近黑吉省界处的老爷岭,与黑龙江省规划的黑吉省界杏山至老爷岭段高速公路顺接,止于汪清县东明村东侧,与汪清至延吉高速公路通过东明枢纽互通衔接。主线82.485公里,设大桥12978米/31座,中桥218米/3座,小桥126米/6座,涵洞120道,特长隧道2376米/1座(未含黑龙江省境内1430米),长隧道1073米/1座,短隧道489米/1座,互通立交4处,分离立交768米/8处(含与铁路交叉2处),天桥1713米/19处,通道46处,省界主线收费站1处,互通匝道收费站4处(含1处匝道发卡通道),服务区2处,管理处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站3处。采用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25.5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划分为SJ01和SJZX01标段;SJ01标段为勘察设计标段,SJZX01标段为勘察监理、设计咨询标段。
2.3勘察设计及勘察监理、设计咨询周期
2.3.1勘察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及概算并经业主审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18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及预算并经业主审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本项目建设区域控制范围图于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3.2勘察监理、设计咨询周期:
勘察监理及设计咨询工作与勘察设计工作同步进行,并在勘察设计周期内完成勘察监理、设计咨询审查成果文件。
2.4招标范围
2.4.1 SJ01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全线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机电、房屋建筑和场外配电工程)、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其他工程及筑路材料等】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施工方案、设计概算等;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预算等;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预算及施工技术规范等;勘察设计阶段发生的相关专项评估和审查;设计变更、后续服务等;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招标服务工作等。
2.4.2 SJZX01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全部工程的勘察监理,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方案(如需要)的咨询审查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最低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 SJ01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特长隧道)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近5年内(指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至少独立完成过累计里程不少于100公里的高速公路设计业绩(按同一项目同一段落同时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业绩计算,里程和完成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为准)和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米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完成的时间和建筑面积以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 SJZX01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特长隧道)专业甲级资质]和公路专业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近5年内(指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至少独立完成过累计里程不少于100公里的高速公路设计咨询业绩(按同一项目同一段落同时包括初步设计咨询和施工图设计咨询的业绩计算,里程和完成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为准),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监理、设计咨询能力。
3.2本次招标SJ0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特长隧道)专业甲级资质] 且至少承担全部公路工程勘察、特长隧道的工程设计任务;SJZX01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对所有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评标顺序为SJ01、SJZX01标段,评标顺序在前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推荐。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3.5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颁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查询最短期限:2014年1月1日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并将查询结果原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对未按规定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5日至4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窗口由投标人的经办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托)持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咨询资格证书副本原件(仅限SJZX01标段)、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1000元,参考资料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开标时间:2017年4月25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公示
7.1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将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
7.2中标结果将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7.3中标候选人的其它信息将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设计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汪清县高速公路建设办公室
地址:吉林省汪清县汪清镇汪清街东878号
邮政编码:133200
联系人:张汝海
电话:138943486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沙路1555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系人:赵桂荣
电话:0431-84683821
传真:0431-84683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