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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京哈高速公路长春至拉林河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6)340号文件《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长春至拉林河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法人及招标人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后审方式的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松原地区。
2.2规模:京哈高速公路长春至拉林河段改扩建工程主线全长143.634公里,按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路基宽度为42米,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连接线全长11.596公里,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新建,路基宽度12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利用部分沿用原荷载标准,新建部分为公路-Ⅰ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2.3计划工期:2017年9月10日~2020年9月30日。
阶段性工期:
1、左幅:
土石方工程:2018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大桥、中小桥、涵洞:2018年8月30日前全部完成。
路面面层:2019年7月30日前完成。
防护、排水、环保绿化、交通安全设施及其他工程:2019年7月30日前完成。
2、右幅:
土石方工程:2020年5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大桥、中小桥、涵洞:2020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
路面面层: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
防护、排水、环保绿化、交通安全设施及其他工程: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
陶赖昭特大桥(新桥):2019年7月30日前全部完成。
陶赖昭特大桥(旧桥):2020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
3、机电、房建工程:2020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
投标人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因征地拆迁等外部环境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开工迟缓或整体工期顺延等情况,相应费用不另行补偿。
2.4招标范围: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环保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及基础工程、机电工程(含10KV外电工程)、房建工程等。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施工标段。
施工标段 |
施工工区 |
里程桩号 |
工程规模 |
|
长度 (公里) |
主要施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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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01 |
GQ01 |
K993+464.549—K1004+080 |
10.615 |
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环保绿化、交通安全设施、预埋管线及基础工程等 注:本工区有钢箱梁桥 |
GQ02 |
K1004+080—K1024+300 |
20.220 |
路基、路面、桥涵(中桥87米/2座)、交叉工程(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环保绿化、交通安全设施、预埋管线及基础工程等 |
|
GQ03 |
K1024+300—K1044+400 |
20.100 |
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环保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及基础工程等 |
|
朱城子连接线 |
4.600 |
路基、路面、桥涵(大桥182米/1座)、交叉工程(公铁分离立交14米/1座)、环保绿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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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Q04 |
K1044+400—K1057+498.555 |
13.099 |
路基、路面、桥涵(中桥48米/1座)、交叉工程、环保绿化、交通安全设施、预埋管线及基础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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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Q05 |
K1057+498.56—K1070+000 |
12.501 |
路基、路面、桥涵(大桥107米/1座)、交叉工程(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环保绿化、交通安全设施、预埋管线及基础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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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Q06 |
K1070+000—K1082+600 |
12.600 |
路基、路面、桥涵(大桥487米/1座、中桥87米/1座)、交叉工程、环保绿化、交通安全设施、预埋管线及基础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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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Q07 |
K1082+600—K1095+700 |
13.100 |
路基、路面、桥涵(特大桥1598米/1座、大桥517米/1座、中桥53米/1座)、交叉工程(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环保绿化、交通安全设施、预埋管线及基础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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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Q08 |
K1095+700—K1109+300 |
13.600 |
路基、路面、桥涵(中桥87米/1座)、交叉工程(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环保绿化、交通安全设施、预埋管线及基础工程等 注:本工区有钢箱梁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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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Q09 |
K1109+300—K1123+000 |
13.700 |
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环保绿化、交通安全设施、预埋管线及基础工程等 注:本工区有钢箱梁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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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Q10 |
K1023+000—K1137+098 |
14.098 |
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环保绿化、交通安全设施、预埋管线及基础工程等 注:本工区有钢箱梁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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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家沟连接线 |
6.996 |
路基、路面、桥涵(大桥147米/1座)、交叉工程(公铁分离立交707米/1座)、环保绿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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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Q11 |
K993+464.549—K1137+098 |
143.634 |
机电工程(监控系统、收费系统、通信系统、供电设施及10KV外电工程) |
|
GQ12 |
K993+464.549—K1137+098 |
143.634 |
房建工程(米沙子服务区、德惠服务区、陶赖昭服务区、朱城子停车区、菜园子停车区、扶余停车区、德惠收费站管理分局养护工区、米沙子收费站管理处养护工区、扶余管理处养护工区、朱城子收费站场区、菜园子收费站场区、陶赖昭收费站场区、扶余收费站场区、蔡家沟收费站场区、拉林河收费站场区)总计利用建筑面积15994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11700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30512平方米,改扩建后建筑面积46506平方米。 |
说明:本表中涉及到的各项工程术语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标准。
3.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满足以下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本项目CL01标段划分为12个施工工区,每个施工工区的承建人须在人员、设备及试验仪器等方面满足相应施工工区配置要求,若承建人承建多个施工工区,则其人员、设备及试验仪器等亦应满足各相应施工工区的配置要求。
3.1.2 GQ01工区— GQ10工区:投标人可自己作为施工工区的承建人,亦可派其子公司作为施工工区的承建人,承建施工工区除交通安全设施外的全部工程。各施工工区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由投标人自行施工。
3.1.3 GQ11工区、 GQ12工区:投标人可自己作为施工工区的承建人,亦可派其子公司作为施工工区的承建人,承建施工工区的全部工程。
3.1.4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企业施工资质: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资质;
(2)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承建人须具备以下企业施工资质:
(1)GQ01工区— GQ10工区承建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资质。
(2)GQ11工区承建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GQ12工区承建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3.1.5 业绩要求:
GQ01工区— GQ10工区承建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企业施工业绩(2012年1月1日之后交工的工程):
(1)累计不少于150公里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
(2)累计不少于150公里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
注:1、业绩要求中的路基、路面工程均为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路基、路面工程;养护工程、国外工程业绩不能作为本次招标的企业工程业绩和个人任职业绩。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作为承建人时,可使用GQ01工区—GQ10工区其它承建人的业绩。
3.2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企业施工业绩应为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载明且通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的投标人及承建人的已建主包业绩,其网页截图中应能明确查询到项目名称、交工日期和业绩最低要求对应的各项工程内容信息(指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公路等级和长度)。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副总经理兼总工、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的任职业绩应为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载明且通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的已建主包业绩,并能够证明填报人员具有相应任职经历的业绩。
评审时将按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网页截图进行必要的网上核实,并以核实后的信息为准。如网页截图中的信息不能查找出本次招标要求的工程信息,则视为未填报此项业绩,同时不接受除网页截图外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网页截图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执行,并将相关行为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标人不接受(吉林省除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通过审核的信息与实际不相符的投诉质疑。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和格式填写,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招标文件未要求内容属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不在评审范围内,不作为核实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招标人将在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核实(核实内容主要包括证书专业、级别、注册单位),并以核实后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填报的信息与网上核实信息不符的,其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评审。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
(2)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应承担除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房建工程外的全部工程,并至少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资质;联合体成员最多可承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房建工程中的一项或多项工程,并具备本公告第3.1款规定的相应资质;
(3)联合体牵头人和承担机电工程、房建工程的联合体成员,可自己作为施工工区的承建人,亦可派其子公司作为相应施工工区的承建人,按本公告第3.1款的规定承建相应施工工区,同时承建人应具备本公告第3.1款规定的相应施工工区资质,如承建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子公司或联合体成员的子公司,则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亦应具备本公告第3.1款规定的相应施工工区资质;
(4)承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由本单位完成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任务。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如出现本款所述的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能通过评审。
3.6在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公路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最新),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评审。
3.7根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投标人、承建人应自行针对投标人单位、承建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兼总工、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备选人)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出具的日期应与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同日或在其之后,查询最短期限:2014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对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其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评审。
如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延迟,则查询期限要求按补遗文件执行。
3.8在集双高速东丰至双辽段主体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存在“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人,不能通过本次施工招标第一个信封评审。
4.评标办法
双信封形式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窗口,由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相关出资信息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中须可以明确查找或计算出投标人企业股东名称、出资比例等出资信息);
(5)经办人身份证。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同时按本款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5.2招标文件(上、下册)每施工标段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资料每施工工区售价3000元人民币,参考资料(《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2版)和《吉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每施工标段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或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6.3本次招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时间:2017年8月24日9时00分,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6.4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递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每个投标人应递交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达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24时00分。
6.6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借资质投标、违规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纳入企业信用评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2本次招标的关键内容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开。
7.3招标人将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以下相关内容: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2077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系人:曲肖龙
电话:0431-89567943
传真:0431-8956794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沙路1555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系人:王红喆
电话:0431-84683816
传真:0431-84683816
网站主办单位: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方式:8509756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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