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双高速集安至通化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1981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省集安至通化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集安至通化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及10KV外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吉交审批函[2018]882号文件)批准,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37%、银行贷款6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通化地区。
2.2项目概况:集双高速集安至通化路线长度82.213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2.3标段划分:项目划分2个标段。
标段 |
主要工程内容 |
资质最低条件 |
业绩最低要求 在2014年1月1日之后(以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应累计完成过以下工程 |
JTL18 |
隧道(土口岭、高台子、五女峰、矿山)消防设施及配套设备的施工及安装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已通过交工验收的累计单洞长度等于或大于1000米的公路或铁路或城市市政道路或地铁对应的隧道消防工程。 |
JTL19 |
隧道(前进、砬子沟、夹皮沟、湾湾川、河口、开发区)消防设施及配套设备的施工及安装 |
说明:本表中涉及到的各项工程均应为国内新建项目的相关工程,改扩建项目的相关工程、养护项目相关工程、国外项目相关工程不能作为本次招标的企业工程业绩。
2.4计划工期:13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5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9月15日。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因征地拆迁、外部环境、不可抗力、主体工程滞后等因素影响导致开工迟缓、整体工期顺延等情况,相应费用不另行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上述第2.3款所列表格中各标段对应的资质最低条件和业绩最低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的消防设施工程业绩,应附政府网站中已载明的投标人的已建主包业绩网页截图(需提供截图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需要)),截图中必须能显示出项目名称、投标人所承建工程信息,其余必要信息如已建主包情况、工程详细内容、交工时间、合同额、隧道单洞长度等信息,如截图中不能明确查找出,则还应附由合同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未提供相关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相关项目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查找不到业绩要求的相关数据,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评审时将按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网页截图进行必要的网上核实,并以核实后的信息为准。如只提供了网页截图且截图中的信息不能查找出本次招标要求的工程信息或是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不能打开导致无法核实,则视为未填报此项业绩。如网页截图信息或相关证明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执行,并将相关行为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标人不接受政府网站中通过审核的信息与实际不相符的投诉质疑。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和格式填写,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招标文件未要求内容属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不在评审范围内,不作为核实证明材料。
3.1.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招标人将在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核实(核实内容主要包括证书专业、级别、注册单位),并以核实后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填报的信息与网上核实信息不符的,其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评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只允许参加1个标段投标,且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
3.4本项目的开标、评标顺序为JTL18标段→JTL19标段。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投入人员,不满足要求的将在奖罚中严厉惩处,并计入该企业信用评价。
3.8在集双高速集安至通化段机电工程、集双高速东丰至双辽段机电工程施工招标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如在本次招标再次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所有人员不得重复(包括项目经理、总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等),否则将不被推荐为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窗口由经办人持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也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单位介绍信;
(4)经办人身份证;
(5)可以明确查找或计算出投标人企业股东名称、出资比例等出资信息的工商查档证明或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相关出资信息的网页截图。
5.2 招标文件按标段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2版))、《吉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2018版)),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或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本次招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开标时间:2019年4月11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6.5每位投标人应递交人民币4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到达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8日24时00分。
6.6本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借资质投标、违规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纳入企业信用评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2本次招标的关键内容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开。
7.3招标人将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以下相关内容: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2077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系人:曲肖龙
电话:0431-89567943
传真:0431-89567944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人:李研、布磊
电话:0431-81808108
传真:0431-81808102
集双高速集安至通化段机电工程施工招标二次招标关键性内容.docx |